根据省、市组织部长会议精神,结合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石泉县采取多形式、多途径、多范围认真组织学习贯彻《细则》,力促领导干部熟悉、组工干部精通、全体党员知晓、广大群众了解,确保发展党员质量。
石泉县把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细则》情况作为基层党建工作一项重要内容来抓,把学习贯彻《细则》列入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发展对象培训和党务干部培训课程。把新修订的《细则》印发给每位组工干部,组织认真学习《细则》全文,特别是对新规定、新调整内容进行重点学习、新旧对比学习,确保全面领悟掌握《细则》的精神实质。整理下发《细则》学习资料,让全体党员全面了解《细则》的沿革脉络、变化重点,实现了对《细则》全方位、立体化的学习掌握。
今年,石泉县将严格按照“控制总量、改善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和规定程序发展党员,严格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条件和标准,着重看发展对象是否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和良好的道德品行,是否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在非公有制企业以及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注重发展积极投身改革发展,吃苦耐劳、爱岗敬业,创新意识强,工作业绩突出的优秀分子。侧重在工作一线、青年骨干和知识分子中发展党员,优化党员队伍结构。坚持成熟一个发展一个,坚决防止把不具备党员条件的人吸收到党内。
结合《细则》的新规定、新要求,理清目前全县党员发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将严格执行程序和强化责任落实贯穿始终。对没有经过党的基本知识学习培训的、没有经过一年以上培养考察的、没有经过政审或政审不合格、手续不完备、政治思想一般、工作成绩不突出、群众反映的问题没有查清或党内外意见不一致有争议的坚决不予发展。同时,认真做好对不合格党员的界定和处置工作。根据“谁介绍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对违反发展党员工作程序,突击发展党员,弄虚作假的,不予承认党员身份,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确保发展党员工作标准不走样、程序不变通、纪律不放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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