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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人大常委会举办法制讲座

    作者:佚名 时间:2006-07-04 09:28 来源:市人大常委会 字号: 打印

    晁俊年主持并讲话

    6月29日,市二届人大常委会举行首次法制讲座,邀请市委常委法学讲师、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委员于兴江,就《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为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机关干部作专题讲座。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晁俊年主持法制讲座并讲话。
    晁俊年说,按照年度工作安排,借鉴全国人大和其他省市人大的做法,市人大常委会决定从今年起,建立法制讲座制度。就是利用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会议的机会,不定期举办法律知识辅导讲座,邀请法律专家、教授就某一基本法律法规进行系统讲解,使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机关干部系统学习法律,增强法制观念,提高法律知识水平,更好地推动人大各项工作。
    晁俊年指出,《行政许可法》是继《国家赔偿法》、《行政处罚法》和《行政复议法》之后又一部规范政府共同行为的重要法律,它的颁布是我国民主法制建设的一件大事,对于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巩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成果,进一步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促进政府职能转变,改革行政管理方式,提高行政效能,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有效实施管理,都具有重要意义。
    晁俊年强调,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的重要环节,是行政机关正确行使权力的根本保障。地方组织法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必须依法行使行政职权。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担负着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监督行政机关以法行政的重要职责,必须认真学习行政法律制度,熟悉掌握有关行政法律法规,不断提高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支持和促进各级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促使各级行政机关从根本上转变那些不适应依法行政要求的传统观念、工作习惯和工作方法,善于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经济、文化和社会事务,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的自觉性和依法行政的能力、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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