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国税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719776475-GK-2015-75250 发布日期 2015-03-13 17:08
来源 安康市国税局
内容概述 市国税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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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家税务总局政府信息公开规定》、《陕西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要求,结合安康市国家税务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际,现向社会公开安康市国家税务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年报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纳税咨询情况、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以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的说明和指标统计表,所列数据统计时间从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年报电子版可在安康市国税局门户网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安康市国税局办公室(0915-3286370)。
  一、概述
  2014年,安康市国税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紧紧围绕陕西省国税局和安康市委、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加强组织领导,突出工作重点,不断完善公开制度,拓宽公开领域,深化公开内容,规范公开流程,创新公开形式,推进阳光国税建设,提高国税办税透明度,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
  (一)强化组织领导。安康国税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在年初工作会议上,对信息公开工作作出部署,并将之纳入年度绩效考评内容,在局内人事变动的情况下,及时调整政府信息公开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全局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和协调,确保上下沟通交流顺畅;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办公室指定专人,按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将责任具体分解落实到科室,明确科室分管领导和具体操作人员,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健全工作制度。认真落实安康市国家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和网站管理相关办法以及保密审查制度。及时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南,明确和强调政府信息公开的职责、程序、公开方式、时限要求、依申请公开规定、保密审查和责任追究办法等,使政府信息公开成为一项持续性和系统化的规范工作。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审查、公文类信息目录备案和责任追究等工作制度。严把信息公开的安全管理,建立公文信息及网站栏目安全管理责任制,明确职责分工,规范信息发布流程,严格履行网站发布信息保密审查审批程序,特别是强化了门户网站、微信等对外发布信息的安全管理,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的原则,提高了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程度。时效性明显增强,坚持事前、事中、事后公开并重,实现了政府信息公开由事后公开、结果公开向全过程公开的转变,增强信息公开的时效性。
  (三)积极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坚持不断创新信息公开渠道,丰富载体,强化办税服务厅信息公开主阵地平台建设,全力打造税收信息公开的网络体系,形成了依托各级政府、税务门户网站、党报党刊、行业性刊物、《信息专报》、《安康国税信息》、12366服务热线、纳税人学堂以及纳税服务微信平台、QQ群等新媒体的立体宣传新格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呈现出“稳定、常态、高效”的工作模式。
  1.积极做好网站信息发布工作。2014年安康市国税局认真维护好内部办公网站及门户网站,在配合省局做好网站改版升级的基础上,对市局内部网站部分栏目进行调整,一是及时更新国税信息,对网站信息都能坚持按网站管理规定,把好审批关和文字关,对上网的信息严格保密审查程序,做到“上网不涉密,涉密不上网”,及时更新维护公开信息。二是在维护好本局内、外网信息的同时,积极向市政府网站、市政府办信息科及省局内外网站报送信息。2014年市政府网站发布报送信息23条,省局发布报送信息64 篇,对每篇信息严格把关,坚持审批流程,从严要求。三是认真落实行政审批改革。根据“清权—确权—晒权—限权”的工作路径,不断深化税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市局对照税务总局公布的87项目录,在剔除9项外省市区域性审批项目和省局公布的17项目录基础上,分级公告了7项市级、52项县(区)级行政审批事项权力清单,锁定了行政审批事项的“底数”,同时,合理精简审批程序和手续,简化资料报送。
  2.加大办税服务厅各类信息公开平台。积极推进办税服务厅标准化建设,加强办税服务厅宣传功能,规范窗口设置、业务操作流程、服务标准,办税厅设置咨询窗口,第一时间解答纳税人办税过程中遇到的各种涉税问题。充分利用LED电子显示屏、触摸屏及设置资料索取点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同时充分利用短信、QQ群、微信等载体发送各类服务信息,向纳税人及时告知税收政策信息,提醒及时办理涉税事项,提高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
  3.深入开展各类宣传活动。创新税收宣传月活动形式,开展启动日集中宣传咨询活动,税收宣传月期间通过开展“税企联合铸诚信”活动、社会化协税服务工程、开通县(区)纳税服务特服号、规范纳税服务公众信息渠道、主动公开行政审批清单、推出一首问、“三减负”、“六提速”、“三公开”等便民办税18条举措等方式方法,扩大了税法宣传覆盖面。
  4.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加大信息公开。2014年,安康市国税局在《中国税务报》、《陕西日报》、《西部法制报》等媒体做好宣传报道和信息公开工作,重点利用当地主流媒体《安康日报》及安康电视台加大政务公开,开辟“实干兴税”专栏,安康市局领导做客市政府网站《在线访谈》节目、《安康日报》等媒体,围绕税收税收征管改革、优化纳税服务、改进工作作风、打造廉洁国税和“营改增”税收政策等热点、难点内容,接受记者专访,并现场回答网友提问。
  5.利用好12366咨询热线,开通县(区)纳税服务特服号。为切实解决市级12366热线平台业务量大、呼叫等待时间长的现状,按照“一局一号、首问负责、一次告知、有问有答、减负增效”的思路,在全市11个县(区)局全面开通启用办税服务特服号,为纳税人提供更加广阔、便捷的服务平台。同时,实行服务需求受理渠道的归口管理,全面落实首问责任制,最大限度减少部门重复服务、无效服务和纳税人“被服务”现象,形成了“12366+特服号”的办税咨询联动模式。2014年,通过信息平台发送各类税收政策和涉税提醒292条,12366税收咨询热线累计受理税收咨询、投诉和举报4004件,制定《问需税户行动实施方案》,收集纳税人意见269条,走访纳税人991户次,开展体验活动52人次,为持续改进服务,维护纳税人权益提供了具体指向。
  (四)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学习培训工作。为扩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影响,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安康市国税局紧紧围绕税收核心业务,以标兵人才和能手人才选拔为抓手,广泛深入开展经常化的分级分类干部培训,积极选派工作人员参加省局及政府部门开展的政府信息公开专题培训会,对相关政策法规以及上级部门下发的各种文件精神进行系统学习,进一步提升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2014年共组织各类知识培训班193期,培训12715人次,有效服务于税收核心业务开展需要,促进了各项税收工作的有效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4年,安康市国税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136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涉及行政执法、办税公开、税收统计、机构职能、政府采购、税法宣传等六大类内容。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与纳税人密切相关的信息方面,公开市局领导基本信息、各部门职能信息;税务登记办理、纳税服务、局长接待日、管理咨询、廉政投诉等情况的服务方式和监督措施等政策和信息。及时公布市局政府采购相关招标、投标以及相关公开文件,做到及时准确,未发生泄、失密事件。
全年完成了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1件,受理市长信箱2件、局长信箱咨询、投诉信件6起,都能做到及时受理、及时回复。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14年度,本局依法开展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全年未受理到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事项。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实现免费制;2014年度本局无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事项,未发生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4年度,本局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而申请提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宣传力度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关注、参与程度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新形势、新要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比如,主动公开为常态的认识还有待进一步深化与跟进,主动公开的机制还有待进一步完善;三是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度、广度待进一步加强,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努力和加以改进。
  (二)具体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2015年,安康市国税局将继续按照省国税局和安康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工作要求,继续抓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贯彻实施。一是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深广度,创新公开载体和形式,加大公开平台建设和宣传教育力度,积极探索政府信息公开的有效方式、方法,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深入。二是进一步规范、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对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进行再清理、再规范,及时跟踪报道最新国税工作动态,建立健全信息内容保障机制。三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建设,合理调整网站内容框架,充实网站内容,创新宣传载体,充分发挥政务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在政府信息公开中的作用,为公众提供最大的便利,积极推进全市国税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深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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