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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石泉纪委强化措施推动镇和部门纪委自办案件实现“零突破”

    作者:陈长健 陈鹏涛 时间:2015-01-06 09:40 来源:石泉县 字号: 打印

      今年以来,石泉县纪委不断强化执纪监督职能,始终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在加大县本级自办案件力度的同时,不断加大对镇和部门纪委案件查办工作的督促和指导,首次实现了镇和部门纪委自办案件“零突破”的目标。
      夯实办案责任。出台了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进一步理清各级党委和纪委抓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和任务,明确党委支持纪委办案的主体责任,确保纪委回归执纪主业主责。同时出台了镇和部门纪委书记、副书记“五个不分管”(即不分管财务、接待、采购、招投标、基建等工作)的硬性规定,确保基层纪检监察干部把主要精力放在执纪监督和查办案件的主业上来。县纪委先后约谈办案工作滞后的镇和部门党委、纪委主要负责人20余人次,牢固树立了“有案不办是渎职,不会办案是失职”的责任意识。
      加强线索督办。建立了“专车巡访、电话接访、网络受理、信箱收转”四位一体的信访举报“绿色通道”,不断强化网络舆情收集和研判,结合专项巡查、作风督查等工作全面拓展案件线索来源,对排查出的案件线索及时分类处置,确保件件有着落,件件有结果。对涉及镇和部门的信访举报和问题线索,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先后通过函询、批转等方式交办给镇和部门纪委核查49件,对核查情况进行跟踪督办、销号管理,对应立案而未立案的问题线索进行深挖细查,对泄露、隐瞒案件线索或久拖不办、压案不查的,严格追究镇和部门纪委的责任。
      强化业务培训。坚持定期或不定期组织镇和部门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开展办案业务培训,分析办案形势,传达办案要点,交流办案经验,增强办案意识;积极推行基层纪检干部跟班学习制度,先后抽调15名镇纪委副书记、部门纪检组长到委局机关各室跟班锻炼,参与监督检查、信访初核、案件查办等工作,提高其处理具体问题的能力;积极推行镇办案协作区制度,将全县11个镇划分成3个协作区,县纪委常委分片负责协作区办案的检查指导和组织协调工作,定期组织委局办案骨干深入基层纪委办案一线,现场传授证据收集、谈话技巧、定性量纪等业务知识,有效提高了基层纪委干部的办案能力和水平。
      严把质量关口。严格实行镇案县审、公开审理、案件质量评查制度,凡基层纪委查办的案件必须报县纪委进行审核把关,对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定性不准等问题及时予以纠正。今年以来,县纪委共审理基层纪委自办案件22件,有效提高了基层纪委案件查办的质量。同时,建立健全镇和部门纪委、纪检组工作每月汇报、季度评议、半年督查、年终考核制度,对镇和部门纪委办案滞后的及时预警、督促,对年内“零办案”的镇和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年度目标考核不得评优,对因监督不严、查处不力出现严重违纪问题被县纪委查处的,严格实行“一案双查”和“一票否决”,形成了镇和部门纪委查办案件的责任倒逼机制。
      截至目前,该县各镇和部门纪委已初核违规违纪案件54件,转立案22件,结案22件,全面消除了办案空白,立案数和处分人数较去年同期分别增长了61.5%、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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