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安康市人民政府 >县市区新闻>岚皋 > 正文内容

    岚皋县力保“舌尖”安全

    作者:刘志波 彭蜀秦 时间:2014-09-02 09:14 来源:岚皋县 字号: 打印

      今年以来,岚皋县以创建全省 “食品安全放心县”为契机,不断夯实“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一把手”目标责任,实行农产品生产、加工、经营、销售逐环节、立体化监管,筑牢食品安全防线,确保民众“舌尖”安全。
      严准入控源头。实行饲料、农药备案准入制度,规定进入该县的农业化学投入品及加工饲料申请备案后,方可进入市场流通,坚决杜绝不合格农药产品及劣质饲料流入;建立县畜牧站干部包镇、镇畜牧干部包场的“一对一”包联监管机制,严格执行农药安全间隔期规定及生产档案记录制度;建立农资定点经营制度,实行进货备案制,销售台帐制,购买实名制,规范农资市场经营秩序。
      实行定点屠宰。依法严格实施生猪定点屠宰管理,严格屠宰检疫,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屠宰病死猪、注水及非法添加有毒有害物质等违法违规行为。同时,建立健全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完善补贴政策。
      狠抓标准化生产。重点针对现有现代农业园区、家庭农场,制定完善标准化生产技术规程,引导园区业主、家庭农场主按照“三品一标”认证标准进行生产,加快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内控体系,并完善生产记录,定期邀请技术人员进行专业辅导,提升专业化水平。
      实时监控疫情。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落实应急处置职责,县农业部门建立农产品质量监测数据库,指定专人每天定时上传农产品质量信息,及时组织联打联动,对监测抽检不合格产品严厉打击,规范生产基地主体。
      强化执法监管。成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综合执法大队,重点强化对种子、农药、肥料的质量抽检,严厉打击销售假劣农资、“三无”商品、无照、无证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保障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今年以来,共对全县320家农资经营店和10个农业生产园区、20余个规模养殖场进行拉网式联合检查2次,对检查出的问题及时纠错,规范市场正常运行。
      引导社会监管。建立生产经营主体备案和“黑名单”制度,推动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曝光平台,定期对列入“黑名单”的经营主体公开曝光,同时建立投诉举报电话,及时处理和反馈公众的投诉。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 责任编辑:叶苗内容纠错 关闭本页
    下午好!我是安安
    点击我为您语音播报
    切换
    下午好!我是安安
    点击我为您语音播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