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深入推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加强公安机关与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构建和谐警民关系,共同营造安定有序、平安幸福的生产、工作、生活环境。近日,市公安局决定在全市公安机关开展“向人民汇报”活动。
汇报的内容主要包括社会稳定形势、公安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辖区发案情况、犯罪特点、打击成效;公安机关执法能力、党风廉政建设及专项行动开展情况;便民业务工作流程、新的法律法规等。在汇报的同时,公安机关也将借此机会认真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并认真分析,对合理化建议进行吸纳整改,及时向群众反馈结果。
汇报以面对面交流为基本形式,视情况也可以采取书面汇报、媒体宣传、个别约谈等形式。市公安局以召开新闻发布会、媒体通气会、座谈会、电视广播、文艺汇演、“大走访”开门评警等形式为主。县级公安机关以电视广播、媒体通气会、座谈会、文艺演出、开展“警营开放日”活动、开通“公安手机报”、登门走访等形式为主。派出所、交警大队以召开小型座谈会、警民恳谈、社区议事、展板公示、发放宣传品、入户走访、微信互通等形式为主。社区民警以面对面、拉家常、警民相约警务室等形式为主。
汇报对象根据工作需要因时、因事、因地、因情而定。市、县公安局以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邀监督员代表、媒体代表、群众代表和相关行业代表为主;派出所、交警大队以辖区单位代表、乡村(社区)干部、群众代表、特邀监督员、本警种业务工作对象代表为主;社区民警以辖区管理人员、常住人口、流动人口代表为主。市局每半年汇报一次;县分局每季度汇报一次;派出所、交警大队每月汇报一次;社区民警视情况随时汇报。其他突发性事件,重大恶性治安、刑事案件和交通事故等根据具体情况,择机、适时一事一报。
为确保“向人民汇报”活动扎实深入开展,使之成为全市公安机关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长效机制,市公安局采取四项措施抓部署落实,务求活动确保取得实效。一是党委领导高度重视。为了切实加强“向人民汇报”活动的组织领导,市政府党组成员、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杨尚伟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全市各级公安机关站在建立警察公共关系,践行群众路线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向人民汇报”活动的重要意义,精心组织,把此项工作搞扎实,形成机制,以提高群众安全感、满意度和认知度为目的,切实增强公安工作的执行力和公信力。市公安局成立了以市政府党组成员、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杨尚伟任组长,市局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局机关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市局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杨文浩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汇报活动的组织协调、信息报送、督导检查等日常工作。同时要求各县分局和各警种部门也要成立由“一把手”挂帅的组织领导机构,确定一名领导具体负责,督导贯彻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研究解决,确保“向人民汇报”工作持续健康发展。二是安排部署详尽周到。为把此项活动真正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市公安局紧密结合全市公安工作实际,制定了“向人民汇报”活动实施细则,将其作为一项常态化的工作机制认真抓好落实。7月15日,市局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杨文浩召集相关警种主要负责人召开会议进行讨论,明确了汇报的目的、内容、形式、对象、汇报人和汇报时间等,要求全市各级公安机关要把“向人民汇报”作为密切联系群众、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持续转变作风的基本途径认真贯彻执行。三是示范带动整体推进。市局首批确定1个县分局、5个基层所队、10个社区警务室作为示范单位,由市局领导小组办公室检查督导,推动工作落实。各县分局也将确定相应的示范联系点。市局要求,各级公安机关领导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主动搞好调研,深入基层指导,切实发挥好模范带头作用;各示范单位要带头开展工作,探索路子,总结经验,充分发挥联系示范点的导向带动作用,确保“向人民汇报”活动在全市有序开展。四是检查考评推动落实。要求各级公安机关开展“向人民汇报”活动要力戒形式主义,切实做到贴近群众、贴近生活、贴近工作,在活动中征求到的意见、建议,要认真分析,对合理化建议要吸纳整改,并及时向群众反馈结果。同时,要加强对活动开展情况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各级公安机关开展“向人民汇报”活动的情况,要按年度向上级主管部门作出专题报告。市局将把此项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对各县分局和涉及的相关警种进行考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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