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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岚皋获省政府“全省县城建设先进县”表彰

    作者:张昊 胡洁 时间:2014-06-27 10:05 来源:岚皋县 字号: 打印

      日前,省政府授予岚皋县、山阳县、高陵县等10县“全省县城建设先进县”称号,并奖励每县500万元。据了解,岚皋是安康市唯一入围的县,这是继今年岚皋获省政府“工业增速全省前十名”通报表彰后,又一次受到表彰。
      获悉,陕西省正在推进全省县城标准化建设,表彰“全省县城建设先进县”,旨在要求全省各地以先进县为榜样,加快县城建设步伐,改善人居环境,提高产业聚集能力和辐射带动功能,加快推进全省新型城镇化进程。
      近年来,岚皋结合国家卫生县城、国家园林县城和生态旅游目的地创建工作,紧扣县城生态宜居、旅游休闲定位,以畅通、美观、整洁、特色为目标,完善公共服务功能,着力提升了群众幸福感和满意度,县城建设取得显著成效,城市品位大幅提升,服务功能日益健全,人居环境不断优化,承载能力逐步增强。
      2013年,该县相继编制了县城总体规划和涉及城乡一体化、市政交通、供排水等20多个专项规划。县本级财政预算资金5000余万元,捆绑项目资金2.8亿元,面向市场融资6亿元,用于投资城镇环境建设。2013年底,人均拥有道路13平方米、广场1.1平方米、住房54平方米、公园绿地8.8平方米,自来水、燃气、亮化、绿地、污水处理、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大气环境质量均达到合格标准。群众对县城建设满意率达90%以上。同时,该县先后荣获中国最美小城、中国生态旅游魅力名县、陕西旅游示范县和空中看陕西最美丽的县城、省级卫生县城、省级园林城市、省级生态县等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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