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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白河县强化污染减排工作

    作者:佚名 时间:2014-05-21 10:47 来源:白河县 字号: 打印

      为持续改善生态环境,增强环境承载能力,白河县结合县情实际,制定多项措施强化污染减排工作。
      一是加强建设项目环境管理,严格环境准入。严格落实国家产业政策和环评制度,加强环评报告评估,将总量控制和主要污染物削减作为环评审批的前置条件,切实从源头控制新增排污量;新建的环境敏感项目和排污量大的项目必须安装在线监测装置方能投入试运行。二是推行排污许可证制度,全面落实持证排污。对辖区内重点企业积极开展排污许可证发放工作,严格控制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量,对超控制量排放污染物的,严格实行限产限排和实施工程治理;对新建工业企业从严落实排污许可证制度,未取得排污许可证的不得投入正式生产。三是加强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和污染源执法监管。结合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全面加强黄姜皂素、水泥建材、医药化工、矿产采选、规模化畜禽养殖企业以及沿江沿河企业等重点污染行业的监管力度,凡污染物不能达标排放的企业要予以处罚、停产治理或予以关闭。对淘汰落后的生产工艺和设备,进行取缔。同时,积极开展循环经济和清洁生产审核试点,努力实现节能降耗、减污增效。四是加大对污染减排项目的执法监管和技术指导工作。全面加大对县城污水处理厂、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的执法检查力度,确保减排项目承担单位污染防治设施全面正常运转。五是加强责任考核,完善减排工作机制。建立健全“政府总负责、部门分工负责、环保局居中协调”的污染减排工作机制。县政府督查室每半年对污染减排工作督查一次,并及时进行通报,对未完成减排任务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并限期完成减排任务。六是切实提高认识,迅速行动确保任务完成。要清楚地认识到污染减排工作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是调整经济结构,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重要抓手。要不断夯实工作责任,强化工作措施,狠抓工作落实,确保减排目标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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