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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检察机关与地电系统结成预防职务犯罪联防网

    作者:周健 时间:2006-04-14 18:56 来源:安康日报 字号: 打印

    检察机关要增强服务意识,发挥参谋和顾问作用,主动与电力部门联系,提出预防职务犯罪的对策和建议;地电系统要在深入开展经常性的廉政教育基础上,随时向检察机关提供有关信息,确保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有的放矢,取得实效。这是在4月12日召开的全市检察院和陕西省地方电力(集团)公司安康市工作委员会预防职务犯罪联席会上达成的共识。
    省地电(集团)纪委书记陈发展,市委副书记刘维东,副市长何少华出席会议。
    去年在我省电力系统内发生了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最大的职务犯罪案件,反映出了电力系统反腐倡廉工作的严峻形势。我市按照“关爱干部、共同发展”的原则,市检察院和地电工委联合成立地电系统预防职务犯罪领导小组,负责安康地电系统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总体部署和指导协调。
    检察机关发言人表示,要结合电力系统的实际和行业特点,集中对电力系统中层以上的领导干部进行经常性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教育,使身处重要岗位的工作人员明确如何慎用权力,增强法治意识,提高自控能力;要联合地电系统进行经常性的警示教育,警钟长鸣;对地电系统的职能、任务、机构设置、业务分工、经营管理等情况进行调研,找出诱发职务犯罪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从地电系统内部管理上提出预防建议,推动地电系统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堵塞漏洞,完善内部防范机制。
    地电工委负责人认为,地电系统要强化自身的监督制约机制,规范权力运作,实行任期经济审计制度,严防系统内工作人员乱用职权,对于涉及电力的工程设计、工程审批、工程招标、物资采购等重大事项实行公开制度,杜绝和防止暗箱操作,防止滋生腐败和犯罪;加强行业规范,从源头上堵塞漏洞,防止和杜绝系统工作人员搞体外经营活动;完善财务稽查审核和民主监督机制,加强财务管理,彻底清除“小金库”;规范预防体制,遏制违法犯罪,做到常念“廉政经”,常敲“警示钟”,常打“预防针”,将职务犯罪控制在萌芽状态,防患于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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