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安康市人民政府 >县市区新闻>宁陕 > 正文内容

    宁陕纪委推行案件查办“四必查”制度

    作者:肖仕莹 万保侠 时间:2014-04-03 08:27 来源:宁陕县 字号: 打印

      2014年,宁陕县纪委推行案件查办“四必查”制度,以此推动案件查办工作的实效和成效。
      一是实名举报必查。署实名举报的案件线索真实度高、可查性强,按照逢件必核的原则,第一时间寻找举报人掌握第一手资料,打开突破口,核查线索。二是线索具体必查。建立专门的线索台帐,将反映问题具体的信访件统一登记造册,并安排分管领导和科室负责初核,实行领导包案、科室包抓、干部包干的核查工作机制,确保件件有结果。三是问题突出必查。对反映问题突出的信访件,由分管案件查办的副书记亲自牵头,逐件安排调查组,从焦点问题和突出矛盾产生的根源入手,狠查事件背后的腐败问题,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四是损害民利必查。实行信访、纪检监察、审理三室力量一体化,纪检监察室牵头,信访室参与、审理室介入,核查审理同时上手,形成案件核查工作合力,对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做到一查到底,切实维护了群众的根本利益。今年以来,共立案5件,结案3件,给予党政纪处分4人。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 责任编辑:屈孝旭内容纠错 关闭本页
    下午好!我是安安
    点击我为您语音播报
    切换
    下午好!我是安安
    点击我为您语音播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