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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陕乡村教师今年起获生活补助

    作者:余书升 时间:2014-03-25 10:19 来源:宁陕县 字号: 打印

      日前,宁陕县财政、教育、人社、监察等四部门联合印发《宁陕县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发放办法》,标志着该县乡村教师从今年开始,除正常工资之外将获得工作岗位补助。
      该县确定享受乡村教师生活补助的学校范围是,除县城及城区周边学校、教育单位、教学点以外的农村中小学、幼儿园和教学点。考虑农村学校与县城距离的远近、是否西汉高速公路和210国道沿线学校、校园及周边环境等因素,将乡村学校划为两个类别,一类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学点教师每人每月补助150元,二类区学校教师每人每月补助100元。
      该县乡村教师生活补助经费由县财政预算到校,学校造册报请县教育、财政部门审核,先在人社部门审批后,按月随工资一起打入教师个人工资账户,从2014年元月开始执行。生活补助实行“在岗享受,离岗取消”的动态管理原则,支教人员和特岗教师与学校在编教师同等享受生活补助,教师调离享受生活补助区域的学校及退休后生活补助自然取消。
      据悉,为进一步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加快推进校长教师轮岗交流,该县从去年开始,已将班主任津贴由国家标准每人每月8~14元提高到150元~300元,今年制定出台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办法,发放乡村教师工作岗位补助,将激励更多教师扎根边远农村学校任教,促进县域教师均衡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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