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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陕县再次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

    作者:唐军 邓本杰 时间:2014-03-19 10:56 来源:宁陕县 字号: 打印

      近期,宁陕县结合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对全县2013年12月31日前按规定办理了退休手续的1967名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进行了调整,人均增资197.39元,从2014年1月执行。此次调整养老金是该县自2005年以来第10次调整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
      普遍参加调整,年龄大者多调。此次调整养老金涉及到所有的企业退休人员,80岁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加160元;79岁至75岁的每人每月增加140元;74岁至70的每人每月增加120元;69岁以下的每人每月增加85元。
      与缴费年限挂钩。此次调整与缴费年限挂钩,体现效率因素。缴费和视同缴费每满1年,每人每月增加3元,让缴费年限长的退休人员多得养老金。
      向低收入群体适当倾斜。对本次调整前基本养老金低于2000元的,每人每月增加25元,最高不超过2000元。
      2014年调整后,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基本养老金低于所在市(原行业统筹企业退休军转干部按全省)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后平均水平的,予以补足。本次调整所需资金,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从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未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由原渠道解决。调整基本养老金从2014年1月1日起执行,1-3月增加的养老金在3月份不发到位,从4月起按月正常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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