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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爱卫会关于开展第十八个爱国卫生月活动的通知

索引号 719776475-GK-2006-6523 发布日期 2006-04-03 13:40
来源 市卫生局
内容概述 安康市爱卫会关于开展第十八个爱国卫生月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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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爱卫会、市爱卫会各成员单位:
今年4月,是全国第十八个爱国卫生月。市爱卫会决定,从4月1日起至4月30日,在全市范围内广泛开展爱国卫生活动。活动的主题是“综合治理,除害防病,为第七届汉江龙舟节营造良好的卫生环境。”现将开展爱国卫生月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开展环境治理和除害防病为重点,结合卫生城市、卫生县城、卫生集镇、卫生示范村户、卫生先进单位创建活动,广泛发动群众,开展市容环境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食品卫生、灭鼠除害、单位和居民小区卫生五大专项整治,使全市环境卫生工作上一个新台阶,以良好的卫生环境迎接第七届汉江龙舟节顺利召开。
二、内容和重点
(一)开展环境清扫活动。市区、县城、集镇要结合卫生创建工作,组织开展环境卫生清扫活动。一是清除暴露垃圾,治理居民区、背街小巷和城乡结合部的卫生死角,组织社区、街道居民开展楼道、屋面、墙面的卫生整治;二是抓好食品卫生监督管理,重点抓好小饮食、小理发店、小市场等“五小行业”、“农家乐”卫生管理;三是抓好火车站、汽车站、游乐园、景点、广场以及宾馆饭店等公共场所和窗口单位的卫生管理;四是抓好河道、集贸市场、建筑工地、垃圾场(站)卫生治理和管理;五是结合卫生城市、县城、集镇创建,开展环境保护,组织治理白色污染。
(二)开展农村环境卫生整治。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在农村广泛开展治理杂草乱堆、粪土乱堆、垃圾乱倒、污水乱泼、畜禽乱跑和“整治环境、清洁家园”活动,鼓励群众改厕、改圈、建家、建园,改善生存环境。
(三)深入开展《陕西省爱国卫生条例》宣传和健康教育。结合四月七日“世界卫生日”,利用媒体、展版、宣传资料向群众开展《条例》宣传,增强广大群众依法参加爱国卫生运动的自觉性。要利用各种大众传播媒体和宣传形式,大张旗鼓地向广大群众宣传各种卫生防病知识,特别是禽流感等重点传染病以及呼吸道和肠道传染病的防治知识,进一步提高群众的卫生防病意识。同时,要继续推进中央文明委和全国爱卫会联合开展的“讲文明、讲卫生、讲科学、树新风”活动,使广大群众逐步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各级城建、卫生、环保部门要组织力量,加大城市管理执法力度,对违反城市管理法规、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依法进行批评教育和处罚,引导市民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和文明的生活方式。 (四)组织开展“除四害”活动。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要按市爱卫会的统一部署,认真抓好以春季灭鼠为重点的“除四害”工作,做到足量购药,按时投放。商场(店)、粮食、餐饮、集贸市场等行业在药物消杀的同时,要加强“四害”防护设施建设。要组织干部、职工和居民清除“四害”孳生场所,大幅度降低“四害”密度,减少病媒传染病发生。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级爱卫会、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爱国卫生月”活动的组织领导,落实领导包抓,结合实际,确定环境整治重点,制定方案和工作计划,集中整治,力求取得实效。
(二)明确责任,狠抓落实。爱卫会各成员单位要充分履行职责,各县区、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负责组织各单位抓好工作区、生活区的环境卫生治理和门前“三包”的落实工作,对背街小巷进行重点治理;市建设局要抓好市容市貌治理整顿,加强对乱摆摊点、出店经营的规范管理,抓好主次干道、公园、广场的清扫保洁和垃圾清运;市旅游局要抓好各旅游景点的环境卫生管理和垃圾清扫、清运;市工商局要督促抓好集贸市场的卫生管理,健全市场卫生管理制度,完善卫生设施;市水利局要抓好河道卫生整治和管理,清除淤泥和废弃物;市卫生局、工商局、质监局、药监局负责组织好健康教育宣传咨询和传染病防治,认真抓好食品卫生、公共场所卫生管理,重点对“五小行业”、“农家乐”进行整治;市公安局负责加强交通秩序的整治和管理;市交通局、公路局要抓好城乡结合部和交通主干线的卫生管理,疏通道路边沟,清除道路两家的杂草和垃圾;安康火车站、汽车站等窗口单位要落实卫生管理制度,加强站内外卫生清扫保洁工作;市广电局、各新闻单位要加大宣传力度,发挥舆论监督作用,表扬先进,曝光不文明、不卫生现象;水电三局安康基地分局爱卫会负责抓好本系统各单位环境卫生治理;各县区要结合实际,对本县区“爱国卫生月”活动进行具体安排,确保各项活动落到实处。
(三)坚持周末卫生日制度。要坚持开展周末卫生日活动,认真安排几次大规模清扫活动,做到有声势、有影响、有效果,解决一些群众反映强烈的卫生问题。
各县区爱卫会、市级各成员单位应于4月1日前将本县区、本单位“爱国卫生月”活动安排计划报市爱卫办,并从4月1日开始每周一上午将上一周活动情况报送市爱卫办,于5月10日前将活动总结报市爱卫办(电话:3212636)

附:市“爱国卫生月”活动专项整治责任一览表

市“爱国卫生月”活动专项整治责任一览表

活动内容

责任单位

参与单位

1、工作区、生活区环境卫生治理;

2、门前“三包”;

3、背街小巷卫生治理。

县区爱卫会、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

辖区各单位

市容市貌治理整顿,加强对乱摆摊点、出店经营的规范管理;抓好主次干道、公园、广场的保洁和垃圾清运。

市建设局

各县区建设局、汉滨区城市综合执法大队

旅游景点卫生保洁和垃圾清扫、清运

市旅游局

各县区旅游局、各景点

集贸市场的卫生管理,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监管

市工商局

各县区工商局、各市场、市药监局

河道卫生整治和管理,清除淤泥和废弃物

市水利局

各县区水利局

生产加工企业食品安全监管

市质监局

各县区质监局、市药监局

健康教育;传染病防治;食品卫生、公共场所卫生管理,五小和农家乐整治

市卫生局

各县区卫生局、市药监局、市疾控中心、市卫生监督所、各医疗单位

城乡结合部和交通主干线卫生管理,疏通道路边沟,清除道路两边垃圾、杂草

市交通局、市公路局

各县区交通局、公路局、各有关乡镇政府

火车站卫生保洁

安康火车站

安康铁路防疫站

汽车站卫生保洁

安康汽车运输总公司

公司各单位

交通秩序整顿

市公安局

汉滨公安分局、市交警支队

三局基地环境整顿

三局基地分局爱卫会

本系统各单位

治理白色污染

市环保局

各县区环保局、各有关单位

组织群众性卫生清扫活动,落实周末卫生日制度

各县区爱卫会、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

辖区各单位

舆论宣传

市广电局

各县区广电局、各新闻单位

除“四害”

市爱卫办

各县区爱卫办、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农村环境卫生整治

各县区爱卫会

各乡镇政府

组织协调、督促检查

市、县区爱卫会

各成员单位

安康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
二OO六年三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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