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确保校园食品安全,2月24日,市教育局、市食药监局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市直和汉滨区部分学校、幼儿园的食品安全进行了检查。此次共检查了市幼儿园,汉滨区张滩镇九年制学校、镇公办幼儿园、镇第一幼儿园和蓝精灵幼儿园,检查组一行通过现场检查、查阅档案资料等形式,重点检查了食堂的布局、餐具消毒、储存保管、食品原材料索证索票、留样制度、从业人员健康证等薄弱环节。检查中,对市幼儿园、张滩镇公办幼儿园在食品安全管理工作中能够认识到位、重视到位、工作扎实、措施有力,给予了充分肯定。同时对个别幼儿园食堂存在的环境卫生不洁、生熟食品混放、储藏室和操作间未分开等问题提出了明确的整改意见,并要求限期整改落实到位。
检查组要求,一要严格落实学校幼儿园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进一步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强化内部管理,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二要厘清教育部门主管责任,严格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督促学校采取扎实有效的工作措施,把学校食品安全工作做深、做细、做实;要按照相关标准和要求,不断加大投入,改善学校食堂的软硬件设施设备,提升食品安全的保障水平。三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要采取日常监管和专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大对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检查力度,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做到发现一起、纠正一起,不留隐患。四要加强宣传教育。调动广大师生参与的积极性,充分利用黑板报、校园广播、专题讲座等形式,广泛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宣传和健康教育活动,增强广大师生的食品安全意识。同时要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达到“社会共治,同心携手维护食品安全”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