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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市命名表彰124个群众自治示范村

    作者:尤自义 时间:2014-01-17 15:02 来源: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字号: 打印

      日前,市人口计生局、市计生协发出通报,决定授予汉滨区洪山镇石狮村等124个村(居)为“安康市人口计生基层群众自治示范村(居)”称号,给予通报表彰。
      通报表明,2013年,各县区认真贯彻落实《安康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千村(居)示范活动实施方案》要求,加强领导,明确职责,落实措施,创建活动取得了明显成效,涌现出了一批人口计生基层群众自治示范村(居),为推进基层群众自治工作深入发展,建立和完善新时期人口计生工作基层管理服务长效机制,稳定低生育水平做出了贡献。
      通报要求受表彰的村(居)进一步巩固创建成绩,提高人口计生基层群众自治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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