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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现行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国家发展改革委通知自2014年1月10日24时起降低国内成品油价格。汽、柴油(标准品)供应及零售价格每吨分别降低125元和120元。
按照国家安排,我省93号汽油IV和0号柴油最高零售价格每升均降低0.10元。调整后汽、柴油价格水平为:93号汽油IV最高零售价格西安市场为每吨10006元(7.50元/升),中北部价区执行西安市场价格,陕南价区为每吨10112元(7.58元/升);0号柴油最高零售价格西安市场为每吨8350元(7.10元/升),省内其他市场为每吨8550元(7.27元/升)。成品油零售企业可在不超过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的情况下,自主制定具体零售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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