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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白河五项制度有效预防村官“腐败”

    作者:李美莲 文兴斌 时间:2013-09-24 08:45 来源:白河县 字号: 打印

      近年来,白河纪委从强化教育,加强监督,健全机制,规范财务,打造阳光村务入手,持续深化五项制度,有效预防了“村官”腐败行为。
      强化教育培训制度,提升“村官”勤政廉政意识。该县坚持把村、社区干部纳入基层干部教育培训的总体规划,把学习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新党章、《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中省市县关于改进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各项纪律规定等内容作为“必修课”,结合廉政谈话、廉政文化进农村、进社区等活动,教育“村官”牢固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的理念,切实增强纪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先后举办培训班4期,培训村、社区干部、大学生村官531人;开展廉政谈话活动12次,谈话411人次;创建“市级”廉政文化进农村、进社区示范点3个。
      推行村民监督委员会制度,加强对“村官”的监督。在全县124个行政村选举产生村监委会主任124名,监委会成员417名,村监委会达到了“六有”(对外有牌子、办公有场地、监督有人员、工作有制度、办事有章子、待遇有保障),实现了“四化”(工作开展经常化、规范化、程序化、实效化),实施了工作“月安排季考核”制度,有效保障了工作正常有序开展。2012年以来,村民监督委员会累计参与村级重大事项决议480次,协调化解矛盾纠纷765次,督促解决村民意见建议470条次,纠正不合理开支37次,向村委会提出意见建议282条,采纳意见建议260条。
      完善村财村用镇监管制度,规范村级财务。该县坚持完善提升村财村用镇监管制度,制定出台了《白河县村(社区)财务管理暂行办法》,达到村级财务和村级资产管理有序,收支清楚明白,群众心中有底,干部心中有数的效果。在规范村级账务、强化村财管理中,重点做到“四无五有”即无胡花乱支、无公款私借、无贪占挪用、无白条顶库和收支有计划、管理有制度、审计有意见、理财有组织、监督有机构。同时,建立健全财务档案、现金管理、开支审批、票据管理等制度,有效预防以权谋私、公款消费等腐败现象发生。
      深化村务公开制度,有效遏制“村官”暗箱操作。从打造“阳光村务”入手,制定出台了《白河县村务公开制度》,明确规定了公开内容、公开程序(一清、二审、三报、四公布、五上墙、六存档)、公开时间、公开地点、公开形式、公开要求和公开纪律。同时,确定了每年4月和9月分别为村级财务公开月,进一步强化了村级财务公开,保障了村民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促进村级财务规范化、制度化、民主化。2012年以来,共开展村务公开898次,开展村务公开专项检查2次,下发通报1期,通报乡镇2个,有效化解了因村级财务公开不到位而引发的各种矛盾及信访问题。
      坚持双述双评双考核制度,严格“村官”考核管理。“双述”即年终由镇派考核工作组到村组织召开人大代表、党代表、政协委员及村“三委”(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村民监督委员会)成员、村组干部、群众代表大会。会上由村“三委”班子主要领导代表班子集体及班子主要成员个人就一年来工作情况向群众代表进行述职述廉述效,由参会代表现场进行点评并测评打分。“双评”即对村干部的考核实行百分制群众测评和组织考评方式相结合,其中群众测评占60分,组织考评占40分。“双考核”即实行村级综合考核与干部个人考评百分制相结合的考核方式。2011年以来,全县累计开展“双述双评双考核”248次,参与测评各类代表7430人,有23名村干部由于工作实绩不明显被相关镇纪委给予诫勉谈话。该制度的推行,有效调动提升了群众参与村级事务的积极性,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巧妙的给村干部施加了工作压力,激发出干事活力,促进了我县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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