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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创业培训补贴有何规定?

    索引号 719776475-GK-2013-60277 发布日期 2013-08-09 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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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概述 创业培训补贴有何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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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创业培训补贴按照1800元/人的标准分两个阶段进行申请和补助。参训人员取得《创业培训合格证书》的,按每人1000元标准给予补助。参训人员取得创业培训合格证、在6个月内成功开业且定点创业培训机构在培训人员开业后提供不少于3次后续跟踪指导服务、开业单位(企业)正常经营的,按每人800元对创业培训机构给予后续跟踪指导服务补贴。定点创业培训机构申报后续跟踪指导服务补贴的,需提供经参加培训人员签字盖章确认的后续跟踪指导服务证明及营业执照复印件,由培训机构经办人签字确认。参加创业培训后未开业或未开展跟踪指导服务的不得申报跟踪服务补贴。
      创业初期的四类人员参加创业提升培训(IYB模式)仅享受培训部分补贴,不再享受后续跟踪指导服务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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