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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陕社会保障资金管理工作突显“细、实”特色

    作者:何恒蕊 时间:2013-07-09 13:23 来源:宁陕县 字号: 打印

      近年来, 宁陕县社会保障支出管理工作在上级财政部门指导下,紧紧围绕“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抓改革、促和谐”大局,以“保基本、广覆盖、重统筹、多层次、可持续”为目标,进一步加大对社会保障发展改革的支持力度,加快社会保障制度的统筹整合,继续在“提标扩面、推进改革、创新管理”等方面狠下功夫,确保了社会保障制度及政策在基层的落实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安全使用。    

      强力推进新农合、城镇居民、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进一步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全面推行新农合工作持续稳步发展。在巩固提高参合率和保障水平的基础上,以“加强基金运行管理、规范定点医院服务行为、提高合疗补助标准”为重点,扎实推进新农合工作,2012年全县参合农民58330人,参合率为98.8%,全年共筹集合疗基金1755万元。拨付资金1745万元,共补偿102645人次参合农民住院、门诊费报销。同时在全市率先推行了在县内定点医疗机构“先看病、后付费”诊疗模式,减轻了人民群众就医负担,缓解了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高度重视,确保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稳步推进。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继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和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以来,推行的又一项重大社保制度,以人人享有基本医疗保障为目标,从制度上解决城镇非从业居民的基本医疗需求。2012年参保6409人,占参保任务100%,征收金额222万元;各级财政补助148万元,为参保居民报销住院费115万元,使城镇居民基本医疗得到了保障。  
      进一步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为支持职工医疗保险实行市级统筹,县财政按照社平工资提高缴费基数,配套资金669万元,比上年净增339万元。同时,还安排44万元用于困难企业退休人员参保补助。2012年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参保人数6703人,共筹集医疗保险基金1181万元,支付参保职工住院、门诊医疗基金758万元,切实保障了广大干部职工的就医需要。并从今年起启动了城镇职工大病医疗救助保险,以减轻重大病患者医疗负担。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实现高起点、高标准和全覆盖

      按照“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可持续”的原则,实行个人缴费、集体补助、财政补贴相结合的筹资模式,建立权利与义务相对等,效率与公平相统一、激励与约束相一致、待遇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财政部门积极参与并落实县级配套资金544万元,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的开展提供了资金保证。居民缴费积极主动,全县城乡居民参保38704人,参保率达98%。全年基金收入1285万元,社会化发放养老金9120人1055万元(100元/月/人),同时从今年起将五保对象全部纳入城乡居民养老,支付五保对象养老金38万元,使老百姓真正感受到党的温暖。同时,加大信息化建设,今年我县先后筹资50万元,为12个镇和条件成熟的村配备电脑、电子触摸屏、电子显示屏等设备,安装助农取款机和POS机,群众足不出村就可以办理社保缴费、查询、转账、取款业务,39个村(社区)建立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便民服务站,覆盖全县98个行政村的村级网络信息平台初步建成,极大地方便了群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成效显著。
     
      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   

      城乡低保工作规范有序,保障标准不断提高。2012年,我县进一步加大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力度,认真做好城乡居民最低生活标准提高政策的落实(城市低保对象提高20元,达到最低340元/月/人、最高410元/月/人;农村低保最低限定标准提高到2020元/年/人),严格执行“逐级审核”的原则,实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公平公正,规范管理,完善了申请、审核、发放程序。全年共社会化发放农村低保资金累计77220人次1231万元,城市低保资金26940人次840万元,同时兑现了电价、取暖补贴206万元,有力的保障了全县城乡低保对象的基本生活。
      五保供养工作运行良好,供养环境明显改善。我县共有五保对象1380人(其中集中供养达313人)。供养标准大幅度提高,农村五保集中供养标准5200元/年人(其中,现金不低于5000元/年/人),分散供养最低限定标准提高到4700元/年人(其中,现金不低于4500元/年/人)。同时,兑现五保对象电价补贴,取暖费27.6万元,全年共发放五保供养资金613.6万元,全县五保对象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  

      全面落实高龄老人优待政策

      按照政策标准发放高龄老人生活补贴,完善高龄老人补贴社会化发放制度,对全县70岁以上高龄老人进行了详细摸底调查,2012年我县共有70岁以上高龄老人4858名,其中70-79岁3517名,80-89岁1242名,90-99岁97名,100岁以上2名,全年共发放4858名70岁以上高龄老人生活补助资金286万元。    

      加快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改善残疾人生活条件

      全面提高残疾人的生活水平、社会地位、自身素质、参与能力,按照《宁陕县残疾人生活补贴实施办法》,财政部门及时安排残疾人补助资金207万元,为1761名残疾人实行社会化发放生活补贴106万元。开展社区康复、白内障复明手术、低视力康复、聋儿语训、肢体康复训练、假肢装配、辅助器具供应等各项康复及培训工作,实施复明手术38例,收治住院精神病人68人次,7名肢体残疾儿童参加了矫治筛查,为残疾人配发轮椅50辆。32名城镇残疾人参加了技能培训,190名农村残疾人参加了农业实用技术培训,并对24户残疾人危房补助13万元,有效解决了残疾人家庭的实际生活困难,为残疾人更好融入社会、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奠定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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