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安康市人民政府 >县市区新闻>石泉 > 正文内容

    石泉县首次开展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开试点工作

    作者:吕清玉 时间:2013-07-08 08:58 来源:石泉县 字号: 打印

      为探索建立事业单位年度报告公开制度,加强对事业单位的监督管理,促进事业单位不断提升公益服务水平,增进社会理解和支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有关规定,近日,石泉县编委办首次组织开展县直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开试点工作。
      深入调研,积极探索。为探索创新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机制,县编委办结合实地核查工作深入到部分事业单位和主管部门,就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事项公开的必要性、公开的内容、方式等征求了意见和建议,为法人年度报告公开试点工作的开展铺平道路。
      明确条件,选好试点。按照试点工作要求,结合当地实际,明确试点的单位需在2012年度被主管部门考核为优秀格次或受到县级以上党委、政府及市级以上部门表彰的事业单位法人,或公益性较强、管理规范、发展良好的事业单位法人,据此条件,选定了县幼儿园、县卫生监督所、县道路运输管理所、县林业技术推广中心、县市政园林管理所5个事业单位法人,作为首批试点对象。
      严格程序,依法公开。试点工作中,各主管部门高度重视,密切配合,各试点单位认真负责,如实填报《年度报告公开事项审批表》,事管局统一填报格式,严把审核关,重点要求试点单位按照常规工作、重点工作、亮点工作三部分真实反映年度履职情况,以确保试点工作的严肃性。审核通过后,利用石泉县人民政府网、县机构编制网等媒体,就事业单位法人基本信息、年度履职情况及成效、年度考核、奖惩情况等进行了公布公开,接受公众监督。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 责任编辑:邹亚康内容纠错 关闭本页
    下午好!我是安安
    点击我为您语音播报
    切换
    下午好!我是安安
    点击我为您语音播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