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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突出重点 稳步推进

    ——安康市全面完成2012年医改重点目标任务

    作者:佚名 时间:2013-03-14 16:08 来源: 字号: 打印

    2013年第7期(总第147期)
    安康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3月13日

    突出重点  稳步推进
    ——安康市全面完成2012年医改重点目标任务

           2012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省医改办的精心指导下,安康市医改工作以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医改工作会议精神为主线,紧紧围绕“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总体要求,进一步强化领导,突出重点、夯实责任、狠抓落实,全市重点改革稳步推进。
           一、基本医保覆盖面扩大,保障水平不断提高。一是覆盖面进一步扩大,基本实现应保尽保。2012年,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参保人数达274.93万人,其中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医保参保达43.23万人,新农合参合人数231.7万人,资助城乡困难群众参保、参合20.2万人,参保、参合率稳定在95%以上。二是保障水平不断提高,群众医疗费用负担不断减轻。2012年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政府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250元,人均筹资标准达到300元。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的最高支付限额分别提高到32万元、成人12万元和少年儿童16万元、22万元,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分别为75%、70%和78%。新农合建立“属地管理、逐级审核、市级审批”的市级大病统筹制度,提取统筹基金总额的5%用于重大疾病二次补助,每人每年最高补助7万元;城镇职工、居民医保大病医疗救助保险最高支付限额分别为8万元和10万元。三项基本医保制度均开展了按病种付费等支付制度改革,并扩大按人头、病种、床日、总额预付等支付方式改革范围。三是积极开展各种便民惠民措施。新农合继续推进“直通车”报销和统筹区域内、省内医疗费用异地即时结算;岚皋县实行参合农民乡镇卫生院住院起付线外全报销;十县区民政部门开展“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方便困难群众办理就诊和报销手续;汉滨、宁陕、紫阳探索“先诊疗、后结算”,有效缓解困难群众看病难问题。城乡医疗救助范围从低保家庭成员、五保户扩大到低收入重病患者、重度残疾人以及低收入家庭老年人等困难群体;进一步提高救助比例和封顶线,城乡低保对象住院救助比例为50%~70%;截止12月底,累计拨付医疗救助资金9160万元、救助城乡医疗救助对象23.3万人、支出救助资金7971.3万元。
           二、县级公立医院改革全面推开,规定动作落实到位。一是十县区均制定了《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二是十县区均已上报县级公立医院机构编制核定方案,市编办结合安康实际,拟定了安康市县级公立医院机构编制核定方案,并已报省编办审核。三是10县区县级公立医院全面取消药品加成,并推行药品“三统一”工作。四是10县区县级公立医院全部调整了县级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均出台了调价方案和细则,涉及收费项目平均300余项。五是10县区积极探索法人治理结构,均成立医院理事会和管理委员会,推行院长聘任制和任期目标责任制改革。六是积极开展便民惠民服务,推行同级医疗机构影像检验结果互认、便民门诊、双休日门诊,积极开展单病种管理、临床路径、优质护理服务活动和抗菌药物专项整治等工作。七是县级公立医院信息化建设水平不断提高。绝大多数县医院启用电子病历;白河、镇坪县医院等积极构建远程会诊系统;旬阳县中医院的信息化管理水平在全市处于领先水平。八是10县区均建立第三方调解机制,共引入机制调解医疗纠纷73例,调解成功67例。汉滨、汉阴、石泉、白河所有县镇医疗机构和宁陕、岚皋县医院全面推行医疗责任险,保险公司参与医疗纠纷调解15例、理赔12例、72万元。
           三、深入推进基本药物制度,药品“三统一”日益规范。一是十县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县级公立医院全面推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和药品“三统一”并实现药品零差率销售。二是十县区均建立了县药品“三统一”采配结算管理中心,实现以县为单位的集中统一管理和网上采购。三是为十县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分别增补50个品规的常用药品。四是面向全省遴选出10家药品配送企业负责全市县区级中医院、妇幼院“三统一”药品配送。五是药监、卫生、物价部门加强监管,有效保证了药品质量安全和市场平稳有序。六是全市“三统一”药品配送、配备、使用、回款率稳步提升。2012年,全市“三统一”药品配备率达100%,配送率达95.3%,使用率达100%,回款率达95.5%,全市采购“三统一”药品金额达2.13亿元、已结算货款1.97亿元。
           四、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成效显著,服务能力进一步增强。一是基础设施建设快速推进。2009年以来,各级财政共支持投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项目71个(其中,县级医院13个、乡镇卫生院48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0个),已完工37个项目(其中,县级医院3个、乡镇卫生院29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5个),其余项目正在有序建设。乡镇卫生院“安心工程”建设任务全面完成;10个卫生执法监督所、9个县级急救中心建设项目已分别开工6个和5个、完工3个和1个;10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信息系统建设项目按照全省统一进度组织实施。市中医院门诊综合楼、市人民医院医技大楼已建成投入使用,市精神病医院已开工建设。二是基本装备不断改善。今年以来,利用中省项目,积极开展了县医院、中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站设备招标采购工作,使基层医疗机构的基本医疗装备实现更新换代,科室建设和管理得到加强,服务能力得到显著提升。三是人员培训全面开展。2012年共组织339人参加全科医生及县级骨干医师培训(其中,“万名医师培训项目”227人、卫生支农骨干医师培训54人、县级医疗机构卫生技术人员培训58人),接收往届培训合格人员91人。
           五、全面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一是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重新核编3369人,编制比例达户籍人口的1.295‰,全市基层医疗机构的卫技人员比例达到90%,缺编人员在深化改革中逐步落实。二是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行新一轮竞争上岗、全员聘用、绩效管理,不断健全完善分配激励机制,推行以“双百”制绩效考核,并按考核结果兑现绩效工资。三是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面推行一般诊疗费并纳入医保、农合报销。四是卫生管理县镇、镇村一体化试点成效显著。13个县级医院与26个镇卫生院开展了一体化管理,镇卫生院业务量和业务收入均有较大幅度上升。绝大部分镇卫生院与所辖村卫生室实行了一体化管理。
           六、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扎实开展,均等化水平不断提高。一是下发《进一步加强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建设的实施方案》,整合分散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公共卫生服务科、室及门诊,设立统一的“公共卫生服务管理中心”,进一步明确硬件设施、人员编制、功能定位、职能职责。二是确保人均25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镇卫生院、村卫生室提供公共卫生服务量和服务经费分别不低于50%和40%。三是严格市县考核、兑现奖惩。市卫生、财政部门进一步健全考核标准,按年度组织全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考核,各县区普遍对乡镇、村医实行“双百”和“五百”考核,并按考核结果兑现补助。2012年,城乡居民健康档案规范化电子建档率为79.5%;高血压、糖尿病患者规范化管理人数分别为14.8万和3万;高血压、糖尿病规范化管理率分别为92.5%和93.1%,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全部纳入管理;65岁老年人健康体检20.5万人;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99.8%、补助人数达2.4万人,增补叶酸服用率、依从率分别大于90%和70%;全面完成农村妇女“两癌”筛查和农村改厕任务,农村无害化厕所普及率达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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