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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白河强化四项措施规范村镇建设管理

    作者:佚名 时间:2013-04-01 09:22 来源:白河县 字号: 打印

         近年来,随着县域城镇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和国家各项惠农政策的有效落实,农(居)民建房热情空前高涨,村镇房屋体量和规模迅猛发展。受利益驱动,无序竞争、盲目开发,不履行基建程序,监管乏力等因素严重制约村镇建设的健康发展。为加强村镇建设管理,规范村镇建设行为,提高村镇建房质量,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白河县尝试采取多项措施,全面加强全县镇、村规划区内农民建房管理,推进村镇建设管理工作上水平。  
         一是设立村镇规划管理所,核定人员,专司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工作。各镇人民政府作为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直接责任单位,依据规划,依法引导村(居)民有序建房。  
         二是制定了《白河县镇村规划建设管理办法》,对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及法律责任作出明确规定,特别是对农村自建住房和规模建房的规划审批提出具体要求,规定在镇、村庄规划区内进行房屋建设必须实行“一书两证”制度。该《办法》的出台,不仅为村镇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制保障,同时也为村镇建房的规划审批指明了工作方向。  
         三是按照《陕西省换发和申领新版行政执法证件工作方案》的要求,为县域内12个镇的规划建设管理人员申请了新版执法证,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明确执法资格,确保规范、严格、文明执法。  
         四是对各镇村镇规划管理所负责人和工作人员进行了城乡规划法、村镇规划审批建设管理、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等基础知识培训,让他们进一步增强做好村镇规划管理工作的信心,明确严格按规划审批和实施,切实维护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树立严格依法办事,依法查处违规行为的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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