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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直事业单位法人年检工作进展良好

    作者:鲍琳 时间:2013-03-22 09:58 来源:市编办 字号: 打印

      市直事业单位法人年检工作启动以来,市事管局以贯彻落实《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为主线,规范填报事项,强化服务管理,严把审核关口,法人年检工作进展良好。
      规范填报事项。结合工作实际,对年检的报告事项、口径、内容进行统一规范,要求事业单位必须依照制式标准和核准业务范围如实规范填写、按时上报,尤其是教育、交通、公安、卫生、建设等部门下属事业单位法人还需详细说明“上学难”、“行车难”、“看病难”、“创园”、“创卫”等履职情况,力促通过年检基本掌握事业单位法人年度业务开展情况,为试行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事项公开工作奠定基础。
      强化服务管理。为提高年检工作效率,在年检工作启动前,安排专人对市直事业单位清理规范文件和干部任免文件进行搜集整理,主动与机构名称、业务范围、经费形式、法定代表人等登记事项有所变化的单位进行联系沟通,要求他们按照《条例》要求及时办理变更,确保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登记信息与实际情况相符、同步。
      严把审核关口。在审核事业单位年检材料时,着重审核服务对象提交的申报材料是否齐全完整,填报内容是否真实规范,填报数据是否详实准确,逐项按照标准审核年度报告内容。对初审合格的予以受理,进入复审环节,不合格的指出问题、提出修改建议,确保通过严格审核促进年检工作高质量完成。
      截至目前,市直137个应检单位中,有117个单位已经通过了年检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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