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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中省市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有关规定要求,结合贯彻省局廉洁自律十条纪律和市纪委全会精神,为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各项重点工作高效推进,市安监局党组紧密结合安监系统党风廉政和班子队伍建设实际,制定了《加强廉政建设,改进工作作风九条规定》,并印发各县区安监局、全体干部职工。
该《九条规定》简练、易记、实在,便于监督、操作,针对安全监管、作风纪律、廉洁从政领域的重点问题、关键环节,立足构建学习型、服务型、廉洁高效安监工作团队,在学习工作、接待、公务用车、下县检查、行政审批、培训发证、行政执法、办事效率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规范,重申严格了相关要求,加强干部队伍管理,严肃工作纪律,强化作风保障,推动工作落实,努力使安监工作让党委政府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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