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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教育局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学习贯彻教育部《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

    作者:程光正 毛军 时间:2013-02-22 15:53 来源:市教育局 字号: 打印

      为了认真学习贯彻教育部《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市教育局根据省教育厅总体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全面安排部署《指南》学习培训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市教育局成立了由分管局长任组长,基教科、师范科、职成科等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与协调。安排市教研室、安康职业技术学院具体组织实施市级培训工作。同时要求各县区教育局和幼儿园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建立教育行政、实验园、教科研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
      二是制定培训方案。制定了安康市《指南》培训方案,明确了市、县、园的培训责任、培训阶段和培训任务。全市组建了31人的培训市级培训者队伍和57人的市级培训者队伍,确定了33所《指南》实验园,计划分三个阶段、三个层次开展学习培训。在2013年6月前完成市、县两级1600余名教师的培训任务,8月底以前,保证全市各级各类幼儿园所有教职工和幼儿家长全部接受培训。
      三是提供有力保障。制定下发了《关于学习贯彻教育部〈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的通知》,要求各县区教育局和幼儿园统筹协调,提前做好培训、参训人员的遴选工作,合理安排时间,保证各类人员能够按时参加培训。按照省上统一要求,将此次培训工作纳入幼儿教师“国培、省培”重要内容,列入幼儿教师培训总体计划,纳入教师继续教育考核。落实专项培训经费,保证培训工作顺利开展。
      四是加强督查检查。该局要求各县区、各幼儿园要严格按照《指南》要求,规范幼儿园保育教育工作,坚决纠正幼儿园“小学化”倾向。建立完善幼儿园保教质量监测评估体系,把幼儿园保教质量评估纳入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督导检查的重要内容。该局还将通过督查的形式,对各幼儿园贯彻落实《指南》情况进行检查,切实将《指南》的核心理念和各项要求落到实处,让全市广大适龄儿童都能健康快乐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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