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安康市人民政府 >职业教育 > 正文内容

    关于报送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建设项目的通知

    索引号 719776475-GK-2013-55063 发布日期 2013-02-25 10:56
    来源
    内容概述 关于报送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建设项目的通知
    【字体: 分享:

    各有关职业院校: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发展改革委员会、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职业教育基础能力提升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陕教职〔2011〕7号)要求,为加快推进我省职业教育集团建设,省教育厅决定,2012年继续实施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建设项目,现就建设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凡开展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的各有关职业教育集团牵头院校均可申报该建设项目。

            二、建设内容

            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建设项目,由职业教育集团牵头院校组织实施,其建设资金主要用于支持职业教育集团校企合作、教产结合项目开发,资源信息共享平台建设等。

            三、申报程序和办法

            项目申报的基本程序和办法是院校申报、形式审查、专家评审、省职业教育基础能力提升工程项目领导小组审定,省教育厅、省财政厅下达。各有关职业院校在认真总结近年来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工作的基础上,根据需要提出项目申请报告,提交项目申报书,省教育厅形式审查后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按照建设项目计划,确定立项建设学校,安排项目建设资金,组织实施项目建设。

            四、申报材料要求

            申报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建设项目,须同时提交建设项目申请报告和《项目申报书》。《项目申报书》内容主要包括学校基本情况及职业教育集团基本情况、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工作成效、项目建设规划及实施方案等。具体内容见附件。

            五、工作要求

            (一)各有关职业教育集团要抓紧时间,认真组织申报,确保项目申报质量。

            (二)建设项目申报材料一式5份,务必于8月13日12:00前报送省教育厅职成教处(同时报送电子版),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及电话:惠均芳    029-88668837

            邮箱:hjf_315@126.com  

    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2年8月9日

    附件: 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建设项目申报书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 责任编辑:李琼内容纠错 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