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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前教育机构登记注册工作流程

    索引号 719776475-GK-2013-55060 发布日期 2013-02-19 16:37
    来源
    内容概述 学前教育机构登记注册工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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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学前教育机构登记注册机关应在区县教育局。
    二、申办学前教育机构,应提供以下书面材料:
    (一)申请报告
    (二)举办人的资格证明
    (三)拟任园所长(机构负责人)和拟聘幼儿教师及工作
    人员资格证明
    (四)学前教育的资金数额及资金来源证明文件
    (五)学前教育机构的地址
    (六)学前教育机构的章程
      联合举办学前教育机构的,还应提交联合办学协议书。
    三、办好学前教育机构登记注册证后,还应在民政局办理 《非企业法人登记》、在卫生局办理《卫生许可证》在物价局办理《收费许可证》后方可开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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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责任编辑:李琼内容纠错 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