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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卫生局关于加强2006年元旦春节期间食品卫生监督检查工作的紧急通知

索引号 719776475-GK-2005-5392 发布日期 2005-12-30 14:50
来源 市卫生局
内容概述 安康市卫生局关于加强2006年元旦春节期间食品卫生监督检查工作的紧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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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卫生局、市卫生监督所:
2006年元旦、春节将至,为了确保广大消费者度过一个祥和、愉快的节日,防止节假日期间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的发生,根据省上关于加强节假日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精神,现就我市加强2006年“双节”期间食品卫生监督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加强“双节”期间食品卫生监督工作的重要性
食品卫生安全无小事。元旦、春节期间人员流动频繁,集体聚餐增多,在餐饮单位订购除夕“年夜饭”已成时尚,而且农村农民有春节走亲访友居家聚餐的习惯,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容易发生。今年以来,全市食品卫生监督工作得到加强,餐饮卫生条件有了一定的好转,但城乡食品卫生安全隐患仍然存在。因此,各级卫生部门和卫生监督机构要提高认识,站在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构建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护社会稳定,营造良好“十一五”开局氛围的高度,切实做好“双节”食品卫生监督工作。要按照“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方针,在“双节”前后组织开展一次食品卫生安全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全面规范全市食品生产经营行为,做好农村居家集体用餐食品安全教育,确保“双节”饮食卫生安全,为广大群众渡过祥和、愉快、健康的节日作出贡献。
二、明确“双节”期间食品卫生监督检查的重点内容
根据国务院对卫生部门食品监管职能的划分,各县区卫生局和各级卫生监督机构要重点做好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卫生许可、卫生条件、从业人员健康状况的检查和餐饮业的监管工作。
(一)根据辖区内群众节日活动的特点,对饭店、酒楼、宾馆饮食摊点和农家乐、建筑工地食堂开展重点监督检查。
(1)检查餐饮企业是否建立各类食品或原料的进货检验、索证制度;
(2)企业卫生许可证和从业人员健康持证及患病调离情况;
(3)食品加工、冷藏、储存过程的管理记录,凉菜、卤菜、肉类、海产品等高危食品加工的原料及其来源管理,超过保质期食品和废旧物品的处理情况;
(4)餐饮具的清洗消毒情况以及各项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建设和落实情况。
(二)加强对商场、超市、集贸市场、城乡食品经营网点等“双节”期间的节令食品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肉制品、腌腊食品、粮油食品、汤圆、速冻食品、酒类、糖果糕点、休闲食品、保健食品、熟食品等索证管理和标识规范情况。
(三)农村居家集体聚餐食品卫生安全教育和管理。
三、保证“双节”期间食品卫生监督措施落到实处
(一)开展全面执法检查。各县区卫生局和各级卫生监督所要在“双节”前组织对辖区内管辖的餐饮单位、学校和托幼机构食堂、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逐一进行一次全面的执法监督检查,该关闭的必须关闭,该停业的必须立即停业,该整改的必须限期整改,该规范的必须限期规范,确保“双节”期间食品卫生安全。
(二)加强一线督促检查。各县区卫生局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要深入辖区单位开展实地检查,掌握食品卫生执法监督情况,督促监督所及食品卫生监督员加大执法检查、教育规范和处罚力度。市卫生局将组织人员抽查重点县区“双节”食品卫生监督检查工作开展情况,市卫生监督所在做好直管单位食品卫生安全监督的同时,要组织对各县区卫生监督所食品卫生执法专项工作进行督导和指导。
(三)抓好大案要案查处工作。各县区卫生局和各级卫生监督所要通过执法检查,集中查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加工、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有毒有害食品、食品加工黑窝点等违反《食品卫生法》等法律法规的案件。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必要时采取联合行动,狠抓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要主动向社会公布违法案件查处情况,请各县区卫生局和市卫生监督所于2006年1月25日前将各自查处的违法案件汇总上报市卫生局法监科,市卫生局于春节前向全市公布一批违法案件。
(四)落实集体聚餐备案制度。各级卫生监督所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保证集体聚餐备案制度落到实处。县城、市区、集镇宾馆、饭店100人以上集体聚餐,必须提前2小时报卫生监督所备案,对凉菜实行24小时留样备查。各县区卫生监督所要加强农村农民居家集体聚餐食品卫生安全教育,采取召开村民会议讲座、包村干部进村入户说教、向农民发一封信、广播电视宣传等办法,向农民说清楚居家集体聚餐食品卫生安全应注意的事项。要建立农村农民居家集体聚餐报告制度,对农村红白喜事聚餐一次人数在50人以上的,应明确由村主任向乡镇卫生院、卫生监督所逐级报告备案,防止农民居家集体聚餐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
(五)迅速组织宣传教育。各县区卫生局和各级卫生监督所要迅速掀起食品卫生安全宣传教育高潮,号召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认真按照《食品卫生法》、《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要求,加强自身卫生管理,规范生产经营行为。要采取请新闻媒体全程报道“双节”食品卫生安全检查和大案要案查处的办法,形成强大的宣传声势。市卫生局拟定了《安康市卫生局致全市餐饮单位的一封信》,请各县区卫生局和市、县区卫生监督所负责印制和发放到广大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强化生产经营单位食品卫生安全意识。市卫生监督所和各县区卫生局要向社会公布食品卫生安全举报电话,加强食品卫生社会监督,鼓励和发动消费者对违法行为进行举报。
(六)严格食品卫生执法责任制。按照要求,各级卫生行政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对“双节”食品卫生安全负总责,分管领导负具体组织、督促、协调责任,卫生监督所所长负组织执法检查、大案要案查处、宣传教育、制度建设、业务指导和信息报送责任。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进一步明确执法科股室和卫生监督机构的职能任务和工作责任,加强督查,做到一级抓一级。各级卫生监督机构要将“双节”食品卫生执法检查任务落实到卫生监督科股室和人员,严格执法检查纪律要求。要严格食品卫生安全行政责任追究制度,按照法律法规和卫生部有关文件精神,对因检查不到位、督查不到位、宣传教育不到位、案件查处不到位导致食物中毒事件和食源性疾病发生的,要视其情节,分别追究相应领导和人员的行政责任。
各县区卫生局和市卫生监督所接到通知后,要立即安排部署,迅速组织实施。请各县区卫生局和市卫生监督所于节前2日将元旦、春节食品卫生安全值班表、2006年2月10日前将“双节”食品卫生监督检查总结报市卫生局法监科。
市食品卫生监督电话:3214555 3212161

附:《安康市卫生局致全市餐饮单位的一封信》。

安康市卫生局致全市餐饮单位的一封信

各餐饮单位:
元旦、春节即将到来,为确保全市人民饮食卫生安全,让人们过一个和谐、欢乐、祥和、健康的节日,让百姓吃好年夜饭、团圆饭,市卫生局要求各餐饮单位认真遵守《食品卫生法》、《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履行好自己的职责,落实好负责人为食品卫生的第一责任人,切实做好餐饮食品卫生工作,给人民群众提供卫生合格的饭菜。
最近,各餐饮单位要依照《食品卫生法》及《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进行自查。特别是要加强食品原料采购的管理,所购进的直接入口食品、生的畜禽兽肉要从正规渠道购入,并索取购货凭据及食品卫生许可证、检验(检疫)证明,同时要加强对入口食品容器、工具及餐饮具的消毒,认真检查是否存有禁止在餐饮业使用的亚硝酸盐。认真做到生熟分开,加强对冷、荤、凉菜制作的管理。从业人员要有健康体检证明,患有规定“五病”者一律不准上岗从业。集体食堂、送餐单位要认真做好餐具、饮具的消毒及食品加工制作、原料采购管理。提供“年夜饭”的餐饮单位要于年前在卫生监督所备案。承办100人以上集体聚餐应向卫生监督所报告并对凉菜实行24小时留样备查。要抓好卫生管理制度的落实工作,以防止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发生。
市卫生局将组织卫生监督人员于“双节”前夕对全市餐饮业食品卫生进行专项监督检查,同时帮助餐饮单位进行整改。对违反《食品卫生法》要求的单位,将依法进行查处。对无卫生许可证擅自经营餐饮、食品加工的坚决予以取缔,对严重违法的依法吊销卫生许可证,并予以罚款。将于春节前向全市公布一批违反《食品卫生法》的案件,以确保全市人民节前、节日期间及元宵节团聚用餐安全。


安康市卫生局
二OO五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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