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文化文物广电局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719776475-GK-2012-52342 发布日期 2012-02-28 09:42
来源 安康市文化文物广电局
内容概述 市文化文物广电局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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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市政府办《关于做好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公布工作的通知》(安政办函[2012]18号)的要求,安康市文化文物广电局紧密结合全市文广工作实际,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本报告内容包括概述、主动公开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信息办理情况、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1年1月1日起至2011年12月31日止。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概述
  根据《条例》要求,自2011年1月1日起至2011年12月31日市文广局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完善制度建设。为了切实做好政府信息管理工作,我局专门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亲自挂帅,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政办科和宣传科具体承办。因机构改革,原市文化文物局和原市广电局进行了合并,局主要领导高度重视门户网站建设,召开专题会议,抽调专人,由宣传科负责网站的筹建,并请求市政府网站的领导和专家指导我局门户网站窗口、栏目设置等建立情况,为新成立的市文广局建立了“安康市文化文物广电局门户网站”,进一步完善了以网站为主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体系。同时,还从建立工作机制入手,要求各科室和局属各单位指定一名文字水平较高,责任心强的同志作为信息员负责信息撰写工作,要求每月报送信息不少于3条,确保刊发1条,并明确了报送流程和工作职责,确保政府信息公开、透明和规范。
  (二)加强督促检查。认真履行政府信息公开职责,定期对公开工作情况进行督促。在局务会议上局领导专门强调,要求各科室、局直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大信息报送工作,确保政府信息权威性和实效性。凡是《条例》规定应该公开、能够公开的事项,都应及时、全面、主动公开。一是严格按照《条例》规定的主动公开内容和主动公开时限予以公开。二是充分发挥市文广局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的建设和维护,确保网上公开的信息及时、全面、准确,确保网上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运行正常。三是进行绩效考核。将信息报送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年度对考核结果进行了排名和通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1年,市文广局共发布信息436条。其中,通过文广局门户公开信息247条;发文189件。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受理情况
  为规范政府信息发布,我们严格按照工作流程,做到先整理归类,再报分管领导审签,最后在门户网站发布。在政府信息上,凡能公开的信息全部公开,尤其是涉及文化惠民和公共文化体系建设等方面的信息都进行公开。一年来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没有发生收费、被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我市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整体进展良好,但仍存在着主动公开信息内容不够全面、信息公开方式单一等问题。下一步我们将加强公开力度,丰富公开内容,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检查工作机制,对每一个环节严格把关,责任到人,进一步提高公开工作效率,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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