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市药监局制定了改进机关作风六项规定。
一是改进调查研究。局班子成员和各科副科级以上干部每年至少提交一篇调研报告。调研报告由政办科统一收集登记,分类办理,未完成调研报告任务的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
二是加强工作统筹。局机关和各科室每月分别召开一次局务例会、科室例会,研究重点工作,安排重要事项;各科室对基层安排部署工作,应做好衔接协调,目标要明确,要求要合理;到各县检查指导工作,应报局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同意并向政办科通报,能一并进行的应一同前往。
三是精简会议活动。不召开没有充分准备的会议,不研究没有经过充分沟通讨论的议题,能合并套开的会议合并套开。一般会议性主要领导讲话不超过40分钟,分管领导讲话不超过20分钟,会议发言不超过8分钟;严肃会议纪律,按时开会,不等不拖;严格执行会议审批程序和费用标准,各种会议要按规定报送计划(包括经费),经局主要领导同意后执行。
四是减少文件简报。着眼于解决问题,所有文件做到观点鲜明,内容翔实,文字精练,格式规范;没有实质内容、可发可不发的文件、简报一律不发;办理上级来文,应结合实际提出贯彻落实意见,一般不得原文照抄照转;严格控制文件印制数量,积极创造条件使用电子媒介传递信息。
五是狠抓工作落实。加强工作汇报。对上级的工作部署,局党组、局务会作出重要工作安排及领导批示,每周报告一次贯彻落实情况直至完成;对重要单项工作要及时督促检查并进行情况通报,每月例行《督办通报》要突出重点并于当月10日前印发;对下级上报的请示,自科室承办人员收到文件之日起5日内作出答复,确实不能答复的,应说明情况;对安排部署和交办的工作,严禁无原则的推诿,讲条件,拖延不办。
六是严明纪律要求。认真落实作风转变年活动“十个严禁”规定。实行机关工作人员在岗情况公示制度,考勤情况列入个人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严格落实首问负责制度、AB岗位制度、离岗告知制度、一次性告知制度、限时办结制度、服务承诺制度,一般工作要“马上就办”,坚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下基层检查指导工作要简化接待,工作日中午不饮酒,不张贴悬挂标语横幅,不安排迎送,不得参与违纪违规活动。对违反规定的予以问责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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