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6号)
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411号)之规定,下列单位已经核准设立登记,现予公告。
单位名称:安康市财政征收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周庆意
开办资金:¥210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征收管理财政税收和非税收入,促进安康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契税、耕地占用税征收管理;政府非税收入征收管理;财政税收和非税收入票据管理;财政税收和非税收入计划下达和落实;财政税收和非税收入检查、稽查;相关法规、政策的落实和办法的制定。
住所:安康市汉滨区大桥南路17号
登记号: 161240000170
举办单位:安康市财政局
单位名称:安康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处
法定代表人:肖岳权
开办资金:¥30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解决城镇居民老有所养问题。贯彻执行上级关于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法规政策,拟定具体政策、业务经办与操作规范;编制全市养老保险基金预算和决算草案,负责基金的筹集、结算、管理、运营工作;承担系统内信息与统计数据的采集、整理、分析和管理工作;全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业务工作的指导及扩面;指导市中心城市规划区被征地居民基本社会保障工作。
住所:安康市汉滨区育才路113号
登记号: 161240000171
举办单位: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单位名称:安康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
法定代表人:殷贵军
开办资金:¥8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规范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政策;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行为的举报投诉;对县区劳动保障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住所:安康市汉滨区育才路113号
登记号: 161240000172
举办单位: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单位名称:安康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
法定代表人:王永堂
开办资金:¥1091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加强医疗废物的安全管理,防止疾病传播,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贯彻执行《医疗废物管理条例》,承担安康市辖区内的医疗废物收集与接纳处理工作。
住所:安康市汉滨区关庙镇捍卫村三组
登记号:161240000173
举办单位:安康市中心医院
安康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2012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