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人民政府
安政字〔2012〕67号
安康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命名市级生态镇的通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2012年,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按照中省关于开展生态创建工作的总体安排,以建设美好安康为主题,大力开展生态创建活动,扎实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农村人居环境得到明显改善,农村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为鼓励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做好生态镇创建工作,经县区申报、环保部门考核验收,市政府决定,命名汉滨区张滩镇等43个镇为市级生态镇(名单附后)。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巩固创建成果,加强环境保护,积极发挥先进典型示范作用。其他正在创建市级生态镇的地区要以此为榜样,进一步加快生态环境建设步伐,努力为人民群众创造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为全面推动我市生态文明建设做出不懈努力,为建设美好安康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安康市人民政府
2012年11月16日
附件:
2012 年度市级生态镇名单(43个)
汉滨区(6个):张滩镇 关庙镇 早阳镇 江北办 新城办 建民办
汉阴县(4个):双坪镇 双河口镇 龙垭镇 蒲溪镇
石泉县(6个):迎丰镇 中池镇 饶峰镇 云雾山镇 喜河镇 曾溪镇
宁陕县(1个):城关镇
紫阳县(6个):城关镇 双桥镇 东木镇 麻柳镇 斑桃镇 高滩镇
岚皋县(3个):滔河镇 官元镇 大道河镇
平利县(6个):城关镇 三阳镇 西河镇 洛河镇 老县镇 大贵镇
旬阳县(4个):桐木镇 红军镇 段家河镇 赤岩镇
白河县(3个):仓上镇 城关镇 构朳镇
镇坪县(4个):洪石镇 钟宝镇 小曙河镇 曙坪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