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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镇坪县出台《气象灾害应急准备工作认证管理办法》。要求各镇、大中企业、中小学校、车站、医院、重要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必须按照相关规定申报气象灾害应急认证工作,凡认定为气象灾害应急准备工作达标单位,均由县应急办、县气象局联合颁发荣誉证书和标志,并在财产保险理赔、政府救灾经费补助等方面,享受更多的优惠政策和优先待遇。
《办法》的出台保障了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防灾减灾基础设施和组织体系的评定,提高气象灾害预警信息的接收、分发、应用能力和气象灾害的监测、报告和应对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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