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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康市出台困难群众殡葬救助试行办法

    作者:陈达 石广修 时间:2012-10-25 10:40 来源:市财政局 字号: 打印

      近日,安康市出台困难群众殡葬救助试行办法,《办法》规定:救助对象必须自愿选择火化,为具有本市户籍,2012年1月1日以后去世的城乡低保对象、按照国家现行规定享受定期抚恤补助待遇的重点优抚对象、见义勇为牺牲人员、流浪乞讨人员、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开具允许火化证明的无名尸体以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认定的其他需要救助的城乡特殊困难群众。
      《办法》面向城乡困难群众,对于减轻群众丧葬负担,增强群众参与殡葬改革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满足人民群众的基本殡葬服务需求和实现殡葬服务均等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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