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国务院批准,中央财政从中央彩票公益金中安排专项资金,由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组织开展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教育助学项目。实施滋蕙计划,奖励品学兼优的普通高中贫困学生,每生奖励2000元;实施励耕计划和润雨计划,分别对中小学和幼儿园特困教师进行资助,每位教师资助1万元。省教育厅安排我市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教育助学项目共奖励和资助师生2190人。
滋蕙计划的奖励对象为普通高中具有正式学籍在校品学兼优且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励耕计划的资助对象为小学、初中、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教师。润雨计划的资助对象为经县级以上(含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各类普惠性幼儿园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教师。其中励耕计划和润雨计划重点资助因遭受自然灾害、突发事故或重大疾病等原因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教师。注重向长期工作在教学一线,工作在边远、偏僻农村学校以及在工作中表现优秀的家庭经济特困教师倾斜,对少数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退休教师给予适当考虑。
凡符合相关要求的学生和教师均可向所在学校和县区教育局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由学校和县区教育局按照有关政策规定结合分配的资金和名额进行审核、评选、公示等程序后,逐级报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进行最终审核,将项目资金直接核拨至相关学校和县区教育局。相关学校和县区教育局收到项目资金后,在规定工作日内按标准将资金发放到受奖励学生和受资助教师手上。
为了规范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教育助学项目的管理和实施,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证项目顺利开展,市教育局根据国家对滋蕙计划、励耕计划和润雨计划的有关管理实施办法和省教育厅的要求,印发了《关于开展2012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教育助学项目的通知》,要求各县区积极向广大师生宣传这项惠民政策,公平、公正、公开的开展项目的实施工作,突出重点、统筹安排,严格程序,确保项目资金真正用在应该受奖励的贫困学生和受资助的特困教师身上,把好事办好,促进全市教育事业健康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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