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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业保险与社会保险的区别

    索引号 719776475-GK-2012-49111 发布日期 2012-09-20 16:20
    来源 本站原创
    内容概述 商业保险与社会保险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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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性质不同:社会保险具有保障性,不以盈利为目的;商业保险具有经营性,以追求经济效益为目的。
      2、建立基础不同:社会保险建立在劳动关系基础上,只要形成了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就必须为职工办理社会保险;商业保险自愿投保,以合同契约形式确立双方权利义务关系。
      3、管理体制不同:社会保险由政府职能部门管理;商业保险由企业性质的保险公司经营管理。
      4、对象不同:参加社会保险的对象是劳动者,其范围由法律规定,受资格条件的限制;商业保险的对象是自然人,投保人一般不受限制,只要自愿投保并愿意履行合同条款即可。
      5、保障范围不同:社会保险解决绝大多数劳动者的生活保障;商业保险只解决一部分投保人的问题。
      6、资金来源不同:社会保险的资金由国家、企业、个人三方面分担;商业保险的资金只有投保人保费的单一来源。
      7、待遇计发不同:社会保险的待遇给付原则是保障劳动者基本生活,保险待遇一般采取按月支付形式,并随社会平均工资增长每年调整;商业保险则按“多头多保,少投少保,不投不保”的原则确定理赔标准。
      8、时间性不同:社会保险是国家稳定的、连续性的制度;商业保险是一次性、短期的企业行为。
      9、法律基础不同:社会保险由劳动法及其配套法规来立法,商业保险则由经济法、商业保险法及其配套法规来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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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责任编辑:邹亚康内容纠错 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