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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第14届残奥会上取得优异成绩的安康籍运动员夏江波吴祺予以表彰奖励的通报

中共安康市委安康市人民政府

索引号 719776475-GK-2012-48954 发布日期 2012-09-18 1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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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关于对第14届残奥会上取得优异成绩的安康籍运动员夏江波吴祺予以表彰奖励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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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举世瞩目的伦敦第14 届残疾人奥林匹克运动会上,入选中国体育代表团的我市运动员夏江波和吴祺,发扬奥林匹克精神和中华体育精神,在奥运赛场上顽强拼搏,奋勇争先,以勇于超越自我的实际行动,展示了中国残疾人自尊、自信、自强、自立的良好精神风貌,实现了为残奥增辉,为民族争气,为祖国争光的目标。夏江波在女子100 米自由泳S3 级决赛以1 分44 秒32的成绩打破世界纪录摘金后,又以48 秒11 的成绩夺得女子50米自由泳S3 级的冠军,成为本次残奥会我省唯一的“双冠军”。实现了我市残奥会金牌“零”的突破。吴祺分获SM5 级200 米混合泳第四名、S5 级50 米蝶泳第五名、SB4 级100 米蛙泳第八名。两名运动员为国家作出了贡献,为我市赢得了荣誉。
  为表彰他们所取得的优异成绩,市委、市政府决定,给予获得两块金牌的夏江波奖励20 万元,取得优异成绩的吴祺奖励5万元,并在全市通报表彰。
  市委、市政府号召,全市各行各业、各条战线学习和发扬他们顽强拼搏、争当第一的精神,立足本职,扎实工作, 为促进美好安康建设,推动我市经济持续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中共安康市委 安康市人民政府
2012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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