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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石泉县移民搬迁“五举措” 落实生态移民万余人

    作者:佚名 时间:2012-09-16 11:48 来源:西部网 字号: 打印

      近年来,石泉县采取五项措施,对居住在海拔800米以上高寒偏远山区,自然条件恶劣,基础服务设施落后,发展潜力小的农户,实施生态移民搬迁,加快推进了城乡统筹步伐。

         组织保障有力。为加强对移民搬迁工作的组织领导,县镇两级成立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移民搬迁工作领导小组,抽调得力干部,组建生态移民办公室,从事移民搬迁专项工作。县上领导多次开展调查研究,深入实地研究解决具体问题,并实行了一月一通报,半年一考核,一年一总结的定期督查考核机制,保证移民搬迁顺利进行。

         制定科学规划。通过深入调查研究,编制《石泉县县域发展与脱贫攻坚规划(2011——2020)》、《石泉县陕南避灾扶贫移民搬迁安置规划》、《石泉县巩固退耕还林成果生态移民规划(2008——2015)》和《石泉县以工代赈易地扶贫搬迁“十二五”规划》,严格按照规划实施,为移民搬迁顺利实施奠定基础。

         完善政策配套。结合实际,制定《石泉县移民搬迁工程实施方案》,切实为实现移民户“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 提供保障,对移民户的建房补助、产业发展、户籍管理、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配套、建设用地、规费减免和权益保障等做硬性规定,整合涉农项目和资金,切实减轻移民户经济负担,有力地促进移民搬迁的开展。

         深入宣传动员。在实施移民搬迁工作中,广泛宣传移民搬迁各项优惠政策,充分调动移民户的积极性。按照“户申请、村组评议、镇审查、县审批”的程序,实行三榜公示,准确确定移民搬迁对象,使移民户明白搬迁政策、资金补助标准以及奖励扶持,实现了移民户自愿自觉要求移民。

         严格规范管理。切实用好管好移民搬迁项目资金,提高移民搬迁工作规范化水平,工作中严格履行审核程序,由各镇统筹做好相关核查工作,并报县移民搬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实行项目法人负责制,依法严格执行招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工程监理制。加强对建设项目的监督和指导,保证工程质量。同时做好项目图像、文字资料收集归档,做到“县镇有档、村有册、户有卡”,建立健全档案资料。对档案信息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截至目前,全县已累计实施生态移民搬迁13940人,基本实现了县域贫困群众住房有保障、增收有渠道、产业有发展、环境有改善、发展有变化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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