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是公共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和保障,与老百姓的健康和生命息息相关,关系到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关系到党和政府的形象。
市委、市政府历来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尤其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颁布实施以来,全市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夯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狠抓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提升食品安全消费意识,全市食品生产、流通、消费等环节的安全状况明显改善。一是食品安全监管组织体系不断健全。各级政府对食品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强化,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及各县(区)食品安全委员会职能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市政府每年初以责任书的形式落实食品安全责任,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意识。二是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建设不断加强。市、县两级都将食品安全综合监督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经费保障机制初步确立。市政府每年列支50万元,用于全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建立一系列食品安全工作制度,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得到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信息资源整合,强化食品安全监管人员培训,不断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和监管能力。三是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不断深入。卫生、农业、质监、工商、食品药品监管、商务、粮食、盐务、公安、民宗等职能部门,突出对重点环节、重点区域、重点品种、重点对象及重要时段食品的整治。对全市重大活动期间的食品安全,组成督查组进行不间断巡查,实现食品安全零事故的目标。针对含“硼砂”食品、劣质奶粉、地沟油等食品热点焦点问题,及时组织相关职能部门进行查处。四是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不断完善。市人大专题听取和审议食品安全工作报告,并对食品安全工作开展视察。扎实推进食品安全综合评价、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食品安全放心县建设等多个试点工作,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对我市食品安全综合评价效果良好。认真落实《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成功举行食品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活动,提高食品安全工作应急能力。《食品安全法》实施以来,我市没有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同时,我市的食品安全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食品产业小、散、粗、低的局面尚未彻底改变,规模化、产业化、集约化程度不高;二是食品生产经营者诚信意识和法律意识淡薄,不规范和违法行为仍未完全消除;三是面对庞大的食品市场,监管部门能力不足,与监管工作的客观要求还有很大差距;四是全国范围内食品安全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出现,监管难度进一步加大。
食品安全工作不容半点马虎和懈怠。全市各级政府、食品安全监管各职能部门,一定要从维护公众健康的责任、从建设美好安康出发,恪尽职守,齐心协力,把我市食品安全工作持之以恒地抓紧抓好。一要创新机制,切实加强食品安全综合监督。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进一步把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各级政府年度目标责任进行考核。加强督查督办,推动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和责任追究制的落实,确保食品安全方面工作责任、监管任务、保障措施、督促检查“四到位”。二要突出重点,全力抓好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以农产品、食品加工小作坊、城市早夜市摊点、农村集贸市场、建筑工地、学校及周边食品为重点,集中开展专项整治。针对食品市场检查、抽检、监测、调查评价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和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焦点问题,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和联合执法,坚决取缔制假售假窝点,增强老百姓饮食消费安全感。三要关注农村,提升农村食品安全保障水平。通过积极协调,在乡镇设立食品安全工作机构,确定专职或兼职食品安全工作人员,推进农村食品监管体系建设。创新农村食品安全工作机制,加强对农村餐饮安全的分类指导和宣传教育,建立农村自办家宴申报备案制度,有效防止农村群体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四要着眼长远,加强食品安全长效机制建设。选择问题较多的产品进行抽检、监测和评价。定期向社会发布食品安全信息。健全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完善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和信息通报制度,提高应急反应能力。五要强化宣传,不断提高公众食品安全自我保护能力。扎实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做好食品安全知识“进学校、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机关”,普及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基本知识。充分利用“12331”等投诉举报网络,引导全社会参与食品监督,拓展社会监督和群防群控的途径,营造全社会人人关注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