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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能电冰箱、洗衣机、热水器推广实施细则出台
索引号 | 719776475-GK-2012-46928 | 发布日期 | 2012-06-05 08:38 |
来源 | 陕西日报 | ||
内容概述 | 节能电冰箱、洗衣机、热水器推广实施细则出台 |
记者4日获悉,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日前正式下发了节能产品惠民工程高效节能家用电冰箱、洗衣机、热水器的推广实施细则。
推广期限暂定为2012年6月1日至2013年5月31日。
实施细则规定,支持推广的高效节能家用电冰箱为能效1级的电机驱动压缩式家用电冰箱。支持推广的高效节能电动洗衣机为能效等级2级及以上,额定洗涤容量在1kg以上和13kg及以下的家用电动洗衣机。
支持推广的高效节能家用热水器有三类:一是能效1级的家用燃气快速热水器和燃气采暖热水炉;二是贮热水箱容积在0.08立方米-0.60立方米之间且能效2级及以上水平的紧凑式、分体式家用太阳能热水器;三是能效性能系数COP达到3.4W/W及以上的静态加热式空气源热泵热水器(机),性能系数COP达到3.7W/W及以上的一次加热式
和循环加热式空气源热泵热水器(机)。
实施细则明确,高效节能家用电冰箱补贴标准为70元/台~400元/台,高效节能电动洗衣机为70元/台—260元/台,家用燃气快速热水器和燃气采暖热水炉为200元/台—400元/台,高效太阳能热水器为100元/台—550元/台,高效节能空气源热泵热水器(机)为300元/台—600元/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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