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日前在我市召开的全省解决优抚对象住房难工作现场会上获悉,2006年,市民政局将在全市范围内实施千户“扶优工程”,扶持优抚对象发展生产,解决优抚对象医疗难提供医疗补助,扶持优抚对象危房改建,为我市生活困难的优抚对象带来了福音。
此次实施千户“扶优工程”的对象包括在乡退伍老红军、红军失散人员、革命残疾军人、在乡老复员军人、“三属”、带兵回乡退伍军人等优抚对象中的生产、生活困难户、无房户、危房户以及患有大病、重病而无钱治疗户。对生活困难的优抚对象每户补助1000元,扶持优抚对象发展产业;对患有大病、重病无钱医疗的优抚对象每户补助800元;对住房困难的优抚对象建房每户补助5000元。其建房标准为三间60平米以上的砖混平房,不足资金将联合县(区)乡镇、村给予补助,并发动当地群众帮工帮料,以彻底解决困难优抚对象的住房难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