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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平利县三大优惠政策给力农村居民进城落户

    作者:肖国花 时间:2012-04-25 16:33 来源:本站原创 字号: 打印

      今年以来,平利县进一步加快城乡统筹步伐,认真落实三项优惠政策,大力推进农村居民进城落户工作。
      一是全面兑现国家对进城落户相关政策。退出宅基地在城镇规划区购建房或购买商品房的,按每户1.7万元标准补助,退出承包地的由集体组织负责流转并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助,补助标准按当年当地耕地流转费用加各项农业直补平均值的10年之和计算给予补助。
      二是积极出台激励扶助政策。该县对首次购买住房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下的免征契税,并减免征收其他各项办证费用;对进城落户农村居民就业从事个体经营自筹资金不足的,提供8万元以内,期限不超过2年的小额担保贴息贷款。
      三是着力完善社会保障政策。积极发展劳动密集产业,不断增加就业岗位,解决进城农民就业问题。同时,鼓励进城落户农民进行创业,通过自力更生获取稳定的收入,并逐步完善教育、医疗、社保等社会保障体系,解除其后顾之忧,确保进城农民住有定所、病有所医、老有所养。
      据悉,2012年,全县共下达农村居民进城落户任务6500人,截至目前,已完成落户139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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