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411号)之规定,安康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已经核准设立登记,现予公告。
单位名称:安康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
法定代表人:周高信
开办资金:¥10.26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加强文化市场管理,维护文化市场秩序。指导、组织、监督县区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承担跨县区综合执法及大案要案查处;组织全市性的各类文化市场专项治理;查处演出、电影、网络文化市场等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查处文化制品盗版侵权及违法经营行为;查处违法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安装和接收传递境外节目行为;承担“扫黄打非”有关工作。
住所:安康市汉滨区兴安西路5号
登记号: 161240000163
举办单位:安康市文化文物广电局
安康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2012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