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净化城市环境,倡导文明祭祀,规范清明祭祀行为,提升城市文明形象和市民文明素质,现就安康城区及城市周边清明节文明祭祀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为方便清明节期间民间祭祀,在城区开辟临时集中祭祀点:金州广场东边空地、南环干道B标段施工空地、三桥南头桥下空地、江北寇家沟排洪渠边空地。
二、除上述4处临时祭祀点外,禁止在城市道路、公园、了琢碌地及各类露天场所焚烧纸钱下冥币等祭祀用品。
三、倡导鲜花察祀、植树祭祀、网络祭祀、公祭悼念等现代文明的祭奠方式,把祭拜先人的传统习俗和良好愿望用更加环保、时尚、自然的方式进行表达,做到不污染环境、不影响他人生活。
四、倡导安全祭祀,严格遵守有关防火规定,不违规用火。严格遵守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不违规燃放烟花爆竹。
五、禁止占用城市道路销售纸钱、冥币等祭祀用品。
六、凡违反本通告规定的,汉殡区城管局等有关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依法处罚。对不听劝阻、拒绝、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汉滨区城市管理局
二0一二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