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安康市中心城市瀛湖干道二期(S207线)绿化工程已由安康市人民政府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安康公路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安康市财政,招标人为安康公路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工程位于安康市省道207线安康至岚皋二级公路安康至瀛湖段,全长15.95公里,项目内容为道路景观绿化。计划工期1月,全线共设一个标段A。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城市园林绿化二级企业资质,且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近3年承担过不少于5个2万平方米且工程造价在200万以上的园林绿化综合性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经理须具备园林绿化专业高级技术职称。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3.3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3.4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3月8日至2012年3月1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至11时,下午2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安康公路管理局监察室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法人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一套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图纸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2年3月28日9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至9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安康公路管理局监察室。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安康市政府网站、安康日报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陕西省安康公路管理局
地址:陕西省安康市巴山中路101号
邮政编码:725000
联系人:李崇庆、张小艳
电话:0915-3330069 0915-3330032
传真:0915-3330002
2012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