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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平利县政府认真做好代表建议办理工作

    作者:平利县人大办 时间:2005-10-09 11:17 来源:平利县人民政府网站 字号: 打印

    平利县政府重视做好人大代表意见建设的办理工作,实行重点建议重点督办,已答复建议跟踪检查,定期抽查的办法,有力促进了代表建议的落实力度和办理质量,解决了不少经济和社会发展以及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一、强化组织领导,认真落实办理责任制。随着人大代表自身素质的不断提高和对县情的深入了解,人大代表逐渐成为监督政府工作,促进经济发展的一支重要力量。为使代表们提出的意见建议落到实处,县政府首先从强化领导,落实责任上入手,每年由常务副县长主持召开政府系统交办会,召集各乡镇、政府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专门部署办理工作,提出明确的意见和要求。县政府办公室和县政府督办室负责,逐件落实承办单位,提出时间和进度要求,使建议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其次是强化措施,对建议办理工作,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实行县长(副县长)、部门负责人和承办人责任制,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抓落实。对涉及全局性的重点建议,县政府领导亲自牵头办理,亲自审查把关,超出分管副县长权限的,提请县政府常务会讨论研究。对涉及面大、政策性强,问题复杂,一个部门难以答复的问题,由县政府办公室出面协调,综合汇总,分管副县长审定后答复代表。通过这些措施,进一步明确了责任,保证了办理任务的落实,提高了工作效率和办理质量。
    二、加强调查研究,注重办理实效。为了更好的办理代表提出的建议,县政府要求各部门进一步转变作风,注重调查研究,增强针对性,抓住“热点”和“难点”问题,结合政府中心任务开展办理工作,不满足于“件件有答复,事事有交待”,而在提高办理实效上下功夫。绝大多数意见建议是代表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的,相当一部分是涉及到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在办理过程中,县政府及其职能部门以务实的态度,努力寻求解决问题的途径和方法,努力让代表满意,让人民群众满意。他们的办理原则是,对经过努力可以解决的,积极创造条件解决;条件不具备的,不轻易允诺,而是把分析和想法直接明了地告诉代表,与代表细致沟通,取得代表的理解。
    三、严格办理制度,不断提高办理质量。县政府严格遵照“政府总揽、部门分工负责、分管县长审核把关、办公室统一答复”的办理工作机制和“领导亲自部署、亲自参与办理、亲自审核答复结果”的“三亲自”制度办事,并建立了领导包案制度,县政府各分管领导对分管部门承办的建议负总责,各承办单位主要领导为办理工作第一责任人,所有办理结果必须先送政府分管领导审核把关签字,再由政府督办室统一向代表答复,凡是没有领导签字的办理结果督办室不予受理,视为未完成办理任务。各办理单位都能认真处理好“办文”与“办事”的关系,结合代表的实际要求,坚持走访座谈,搞好调查研究,“办文”与“办事”紧密结合,尽力把事情办好、办实。
    四、跟踪督促检查,推动办理工作上台阶。县政府督办室加大督办力度,确保工作进度。一是要求承办单位合理安排,订出计划逐步落实,集中力量进行办理。在日常工作和其他工作有撞车时,统筹兼顾,保证不误时限。二是在建议交办后一个月内,督办室逐部门、逐单位督促落实。同时,对办理情况定期通报,督促办理单位加快进度。三是强化督促检查。一方面,他们从对代表的答复入手,认真复核答复意见,看承办单位答复的态度是否诚恳,内容是否切合实际,对不符合要求的,责成承办单位重新办理和答复;另一方面,重点检查各承办单位对建议所提问题解决的情况、程度,督促承办单位将具备条件可以落实的事情真正落到实处。与此同时,在县政府督查督办考评办法中,将代表建议的办理工作纳入考评内容,年底实行减分制考评,使办理工作有了机制保障。通过这些措施,承办部门的自觉性和责任心进一步增强,取得了良好的办理质量和代表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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