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安康市人民政府 >互动交流>意见反馈 > 正文内容

    关于《安康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征集采纳情况的说明

    作者:佚名 时间:2019-07-03 08:59 来源:市司法局 字号: 打印

      市司法局于2019年6月4日在安康市人民政府网站就《安康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挂网征集意见,同时书面征求各县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政府法律顾问的意见。截至6月19日,共收到修改意见13条。
      收到的修改意见包括“明确发文主体”、“完善行政规范文件制定程序”、“明确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等合理建议,市司法局组织多次讨论,对《办法》进行逐字、逐句研究,共吸收采纳8条意见,下一步将对《安康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进行再次完善,形成审议稿,报市政府审定。 

    安康市司法局

    2019年6月28日


      征集公告地址:http://www.ankang.gov.cn/Content-187366.html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 责任编辑:张子怡内容纠错 关闭本页
    下午好!我是安安
    点击我为您语音播报
    切换
    下午好!我是安安
    点击我为您语音播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