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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市印发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实施方案

    作者:张仁历 时间:2019-10-11 14:43 来源:市农业农村局 字号: 打印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四个最严”要求及中省“双安双创”工作总体部署,进一步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构建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监管长效机制,切实保障食品安全和消费安全。近日,安康市人民政府印发了《安康市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实施方案》。
      《方案》指出,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监管促发展、安全惠民生”和“质量兴农、绿色兴农、品牌强农”理念,落实政府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为重点,构建“政府负总责,县区、镇(办)有机构,监管到村(居)委会,经费有保障,检测全覆盖”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健全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检测、标准化、追溯”四大体系,建立健全质量承诺制度、信发布制度、“黑名单”制度及“四项备案制度”。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合格率达到98%以上,主要农产品生产基地销售前检测率达到90%以上,投入品生产经营和农产品生产重大案件查处率达到100%。“双品一标”产品的抽检合格率达到98%以上,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主要优势农产品标准化生产覆盖率达到90%以上,农产品生产企业生产记录档案规范化建档率达到100%。市级以上重点龙头企业、现代农业园区、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管理实现全覆盖,农业标准转化率达到100%。“双品一标”生产面积占农产品生产总面积的40%以上,基本实现品牌化销售。农产品质量安全公共服务水平显著增强,公众参与和社会共治水平不断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投诉数量明显下降,公众对各级政府及农业主管部门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成效认可度高、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现状总体满意率达到80%以上。到2020年末,成功创建为国家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市。
      《方案》提出了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责任组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落实经费保障,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纳入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检测和执法等各项工作经费纳入市级年度财政预算;强化督导考核,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纳入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加大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各种媒介,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和创建工作成效,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和支持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创建浓厚氛围的保障措施,确保创建工作取得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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