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安康市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其他信息 > 正文内容

石泉:“1235”工作机制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索引号 719776475-GK-2019-423190 发布日期 2019-09-18 14:12
来源 本站原创
内容概述 石泉:“1235”工作机制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字体: 分享:
  今年以来,石泉县纪委监委牢牢扛起政治责任,紧盯党员干部涉黑涉恶腐败、充当“保护伞”和工作推进不力问题,创新推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惩腐打伞”“1235”工作机制,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紧盯“1”个目标。紧紧围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伞”破“网”这个工作目标,先后研究制定《石泉县纪委监委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实施方案》、《石泉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惩腐打伞”工作要点》,细化县镇两级“惩腐打伞”工作任务清单,组织县纪委监委班子成员、室部负责人和各镇纪委书记背书承诺,逐级夯实责任、明确任务。
  建强“2”个机构。建强县纪委监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惩腐打伞”工作领导机构,成立了由县纪委监委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惩腐打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建强深挖彻查黑恶势力“惩腐打伞”工作专班,抽调5名同志专职办公,县纪委监委“惩腐打伞”工作力量全面夯实。
  建立“3”项机制。建立提前介入机制,充分发挥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职能作用,对涉黑涉恶违法犯罪与腐败问题长期、深度交织以及脱贫攻坚领域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同步立案、同步调查、联查联办,实现扫黑除恶与反腐败工作的有机衔接、协调联动。建立工作会商制度,定期召开查办涉黑涉恶案件会商会议,分析工作形势、研判问题线索、通报案件查处情况、安排部署阶段工作。建立纪检监察机关与公、检、法机关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快速反馈移送机制,2018年以来,县纪委监委向公安机关移送问题线索4件,公安机关向纪委监委移送问题线索12件。
  夯实“5”大责任。围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党政领导政治责任、政法机关主责责任、行业部门监管责任、村级组织执政责任和纪检监察机关监督责任五大责任,深入查找全县各级各部门政治站位不高、担当精神不强、工作推进不力等问题,推动扫黑除恶工作持续深入。今年以来,石泉纪委监委共受理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42件,立案查处19件,党纪政务处分13人。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下午好!我是安安
点击我为您语音播报
切换
下午好!我是安安
点击我为您语音播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