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鸿浩实业有限公司: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国土资源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有关规定,按照安康市土地矿权交易中心2019年2月22日组织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活动竞买结果,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位于安康市汉滨区瀛湖路北段,面积为492.12平方米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给安康市鸿浩实业有限公司作为住宅用地(城镇住宅用地),出让年限70年,期限至2089年3月4日止。宗地编号为AK001-002-(074)-805-5、AK001-002-(074)-805-6,宗地四至界线和面积以宗地图、表为准。
二、接此批复后,报不动产登记部门办理不动产权登记手续。
安康市人民政府
2019年3月23日